流浪动物救助管理系统论文(热门4篇)

时间:2024-03-17 13:48:29 作者:admin

流浪动物救助管理系统论文 第1篇

总理_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六条 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第七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第八条 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九条 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第十条 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第十一条 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十二条 受助人员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第十三条 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站内管理的各项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

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救助站不履行救助职责的,求助人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救助站及时提供救助,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受助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处理。

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流浪动物救助管理系统论文 第2篇

关键词:理水;园林工程;广州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目前全国各城市正朝着生态化、自然化方向发展,如何最大限度的将城市园林工程绿地系统的节约型理念付诸实际是近年业界研究的重点。而绿化养护管理作为节约型园林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整个城市园林建设是否能够实现节约的最主要体现[1]。在园林工程中采用节约型绿化管理与养护技术措施,将使城市园林绿化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2]。其中,城市绿地工程的节约型理水措施对城市可持续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1 广州园林绿地发展背景

因城市随处可见的花卉、绿地、乔灌木装饰,广州被赋予了 “花城”的称号。在2012年,广州市政府实施《花园城市行动纲领》,推进青山绿地工程和城市绿化升级改造,新增和改造绿地面积246km2,全市森林覆盖率[3]。随着广州绿化面积的增加,园林绿化工程中用水、排水、水循环系统尤为重要,如何理水已经成为节约型园林理念中重中之重。

2 广州园林绿化理水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广州市的园林植物养护已逐渐发展成熟,而因温室效应所带来的城市降雨的减少和绿化面积的增多等问题直接影响着广州城市园林工程的理水施工,进而导致城市绿化工程理水管理工作依旧存在问题。

养护成本高,水资源浪费严重

广州的道路植物往往是耐旱型树种,采用洒水车直接进行浇水养护。而绿化养护人员在衡量洒水灌溉次数与洒水量时往往忽略了城市降雨的灌溉,容易造成土壤含水量过高,堵塞土壤毛细管;统一的洒水灌溉也容易造成对水资源的浪费,违背了节约型城市园林的发展理念。

盲目种植不恰当的珍贵树种,造成浇灌控制成本浪费

珍贵树种在城市园林中虽说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奇特、短期的景观效果,但是从养护与管理层次上而言,这些珍贵树种对于土壤含水量、土壤pH值、气候的选择等要求苛刻,而且在养护过程中存活率也不高,浇灌水量的控制成本也相应提高。

绿化管理人员对工程理水重视程度不够

因城市绿化植物对土壤含水量要求不一,为了满足树木成长所需的生长条件,充分发挥绿化效果,园林养护工作人员对植物的需水性、土壤含水量、空气湿度等应有足够的认识。而现今部分园林养护人员缺少工程理水知识,对养护工作简单粗暴,不分树木种类和生长状态对其进行粗糙灌溉。

3 广州市园林工程理水技术及措施

在园林工程养护与管理过程中,为减少人力、物力和水资源的过度浪费,广州市园林工程的理水技术需要从节约角度考虑,重点考虑树种选择类型、灌溉时间及方法、土壤排水等方面。

引用本土植物资源

为提高园林工程中植物的成活率,不但要确保植物在施工前期和养护期时的施工质量,而且需要从根源上促进植物的成活率,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注意引进树种与乡土树种的结合,因乡土树种成活率高,对工程灌溉水需求量要求低。另外,乡土树种造价较低,方便将工程资金尽可能用于工程后期理水的养护管理。

灌溉

广州市园林绿地工程的灌溉方式直接影响着绿地水需求量,合理改良灌溉模式,不但能提高自来水浇灌的效果,而且也能降低城市绿地灌溉所需水量。

灌溉时间

在对树木进行灌溉时,要注意灌溉次序、水量多少。灌溉的次序要注意新栽的树木、小苗、灌木、阔叶树要优先灌水,长期定植的树木、尤其是针叶树种可以后灌[4]。对于不同季节而言,树木灌溉所需的水量也不一样。夏季植物的需水量很大,但在炎热的中午忌浇水,叶面也不要灌水。因夏季正午植物温度与水温相差太大,而且新栽的树自身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正午对叶面喷水将使叶表面降温散不出热,将导致叶片萎焉,甚至死亡。

灌溉方法

广州市城市园林理水可采用滴灌、重力灌水法等方式,并结合沟渠组成迅速补水、排水系统;对高尔夫球场、城市公园大草坪等大面积的绿地,应设置自动喷灌设备或预埋水管,定时浇水。城市道路边缘绿地因紧邻车道,车辆行走时加速空气流动,使道路边缘绿化土壤易干燥,应对该区域进行重点灌溉。

排水

纵观广州降雨量的季节分布,夏季是最容易发生洪涝灾害的时候。土壤含水量过多,将抑制植物根部的呼吸作用,进而造成植物生长不良甚至死亡。因此,如何处理土壤含水量过多是城市绿地工程理水的重要方面。

广州市内植物的排水可采用地表径流、明沟排水、暗沟排水三层结合方式。其中地表径流主要是依靠地表坡度,其中绿地草坪是地表径流中最佳的媒介,它不但能降低地表排水流速,而且能补充地下水,减缓城市土壤板结现象;明沟排水主要用于城市大雨、暴雨后迅速排水,因此它一般紧邻硬质游步道、城市广场等;暗沟排水常用于城市排水管道管线,一般与城市市政排水相连。

采用雨水及地表水收集循环系统

广州市城市绿地工程排水方式可在园林工程中结合使用,形成雨水及地表水汇集循环系统。城市雨水经地表径流汇聚到明沟里,经过格栅、沉砂池、初沉池等方式去除雨水中的树叶、石头等杂物,再经暗沟排水汇聚到城市市政排水系统中,经过雨水处理系统后将水用作城市绿地工程灌溉水、水景用水等。

定期检查并改进灌水设施

采用自动喷淋与人工喷灌结合的灌溉方式,为保证灌溉质量,人工喷淋时应采用软管,并使其成喷雾状灌溉,减少水对植物的压力破坏。定期检查灌水设备的磨损和破坏程度,避免因设备问题造成的水资源浪费现象。

4 结语

园林养护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节约型理水措施不但应从工程建设前期节约人力、物力、水资源,更应该在工程养护后期时注意水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利用。广州实行节约型理水措施符合《花园城市行动纲领》,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桂锋.浅谈城市节约型园林绿化养护[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6).

[2] 周海燕,黄业进.绿化养护管理在节约型园林建设中的实践[J].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3] 温朝霞.新型城市化发展与生态城市建设[J].探求,2012.

流浪动物救助管理系统论文 第3篇

系统分析是开发一个项目的先决条件,通过系统分析可以很好的了解系统的主体用户的基本需求情况,同时这也是项目的开发的原因。进而对系统开发进行可行性分析,通常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可行性分析同时也是从项目整体角度进行的分析。然后就是对项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分析,分析的手段一般都是通过用户的用例图来实现。下面是详细的介绍。

可行性分析

(1)经济可行性:

经济可行性在此仅代表网站的运维成本,开发成本不在此考虑。

目前该模式下的流浪动物救助系统的数量日益增多,网购变得平民化普及化用户人数呈上升趋势,当用户人数庞大了,运维成本可以由广告费进行填补,包括开发成本。

所以经济可行性没有问题。

(2)操作可行性:

此次项目设计参考了几个该模式下网站的开发案例,对他们的操作界面分析,将众多案例结合在一起,突出以人为本简化操作,所以具有基本计算机知识的人都会操作本项目。

因此操作可行性也没有问题。

(3)技术可行性:

技术可行性指的是对于搭建框架的可行性,以及有更优秀的技术出现时系统的技术更新换代的纳新性如何,开发时间成本费用比如何。

现有的springboot技术能够迎合所有电子商务系统的搭建。开发这个流浪动物救助系统的时候我采用了springboot+MYSQL用以运行整体程序。

综上所述技术可行性也没有问题。

(4)法律可行性:

从开发者角度来看,springboot和MYSQL是网上开源且免费的,在知识产权方面不会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从用户使用角度来看,只要不再系统上贩卖违禁品,对系统做出条约协议,杜绝非法支付即可。

综上所述法律可行性也没有问题。

系统流程分析

数据流程

用户成功登入系统后就能够实现增加数据的操作,增加数据的编号是特定的,系统生成,用户不能随意填写,除了编号以外,其他增加信息用户自己填写,填写后的信息经过系统验证,验证合法通过就显示增加数据成功了,相反的话,就没有增加成功,图2-1显示的就是在增加数据时的流程。

图2-1 数据增加流程图

数据修改流程

数据修改时的流程和上面介绍的数据增加时的流程差不多,如图2-2所示。

图2-2 数据修改流程图

数据删除流程

如果系统里面存在一些没有用的数据的话,相关的管理人员还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删除,图2-3就是数据删除时的流程图。

图2-3 数据删除流程图

系统功能分析

功能性分析

按照流浪动物救助系统的角色,我划分为了用户管理模块、志愿者用户模块和管理员管理模块这三大部分。

用户管理模块:

(1)用户注册登录:用户注册为会员并登录流浪动物救助系统;用户对个人信息的增删改查,比如个人资料,密码修改。

(2)用户查看动物:用户进行动物信息的阅览,通过发现喜欢的动物后可以领养+评论+收藏。

(3)救助资讯:用户进行资讯的阅览,查看管理者发布的动物救助资讯信息。

(4)_:用户在_这一菜单下对用户提交的查看、同时也可以发布、评论。

流浪动物救助管理系统论文 第4篇

第一条为了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根据_《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是指: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第三条救助管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宗旨,从构建和谐实际出发,求真务实,积极创新,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公安、民政、财政、卫生、城管、交通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公安机关、街道办、社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及时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区救助站接受救助,特别要做好在党政机关、交通要道、城市广场、旅游景点等处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护送工作。

第五条区民政局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区救助站要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积极主动给予救助,及时解决受助人员的困难。积极联系流浪乞讨人员亲属及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以及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核实情况,做好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护送返乡工作。对无认知能力、无表达能力、无法查明户籍所在地及其亲属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精神病人报区政府予以安置,承担站内受助对象一般疾病的治疗费用,及时解决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公安分局负责党政机关、交通要道及重要公务活动场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制止尾随纠缠、拦截路人、车辆及强行乞讨的流浪乞讨行为,打击以流浪乞讨实施诈骗、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的行为,特别要严厉打击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进行诈骗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区卫生局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的监管,督促其对街道办、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和群众送来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等及时实施救治,配合做好救助站内受助人员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

第八条区财政局负责将救助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包括专项救助经费、求助人员伙食费、站内突发疾病医疗费、电话查询费、交通费、水电费等。同时做好救助对象中“三无”人员、精神病人等需安置人员的专项安置费用预算。对救助管理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

第三章危重病人救助程序

第九条凡公安、民政、财政、城管、卫生等部门及群众发现流落街头的危重病人(含被遗弃的婴儿和残疾儿童中的危重患者,有明显特征的精神病人,需住院治疗的急性传染病人,不含车祸中的病人)均应及时报告120急救中心,120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将患者及时就近送定点医院抢救治疗。由接收医院通知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迅速查明患者身份,有家属或单位的应通知其家属或单位派人办理救治相关手续,确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区救助站应向救治医院出具《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救治介绍信》。

第十条示范区医院、区医院、区中医院为指定收治区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的定点医院。对120急救中心送往抢救治疗的危重病人,各定点医院都必须积极抢救治疗,因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医院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定点医院对属于救助范围的病人,收费要严格按物价、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做到项目规范,收费合理,并尽可能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定点医院还应建立完备的病人档案(出、入院手续,治疗过程及结算凭证,票据等),以作备查和结算凭据。

第十二条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经抢救治疗病情好转或病愈出院时,符合救助条件的视情况由区救助站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