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补签劳动合同(最新3篇)

时间:2023-12-21 11:11:17 作者:admin

工作一年补签劳动合同 第1篇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外出打工,可向_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工作一年补签劳动合同 第2篇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工作一年补签劳动合同 第3篇

“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两者有一定区别,不论签不签订条款或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员工都必须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守是每个劳动者的义务。竞业限制则是指员工在公司从事很重要的岗位,离职后去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很可能会给现公司带来损失,因此有的公司会针对内部某些职位以及特定岗位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不能在同行业任职。如果没有进行竞业限制约定公司就不能约束员工离职后到同行业公司工作。同时,签订竞业限制约定后用人单位有义务给该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否则员工是不受竞业限制条例的约束,补偿是在离职后按支付,协定竞业限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关于竞业限制条款及补偿金和违约金方面,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