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结构范文(22篇)

时间:2023-12-29 08:12:45 作者:admin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篇

[关键词]网络:组织结构:变革

科学技术不仅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也是促进组织管理变革的重要力量。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推动了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这场网络革命不仅仅表现为经济生活中的生产、交换、分配等经济活动,而且它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给企业组织的生产环境带来了巨大变化,推动着企业组织结构的变革。换句话说,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企业组织结构的变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操作平台,成为新型组织结构的催生剂。

一、网络时代挑战传统组织结构

自从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现代企业逐渐形成了以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以官僚制组织为典型形态的集权式、职能型、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并被视为组织效率的主要工具。传统企业采用的这种金字塔式组织结构,通常是垂直、多层次和职能化的,具有鲜明的等级制度。它是工业革命中劳动分工的必然产物,具有结构严谨、等级森严、分工明确、运行规范、便于监控等优点。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企业内部所有信息严格的纵向交流,使任何一个等级层次上的决策者都可能成为信息进一步交流的障碍,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已日益显露。它主要表现在:①组织结构臃肿,大量机构重复设置,导致人员膨胀、管理成本、运行效率降低;②信息渠道单一,传递时效性差。由于信息流动在基层和高层之间的中间环节偏多,使得获取决策信息的成本增加,失真增多;③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横向协调困难;④权力集中在上层,下层自主性小、参与的程度低,压抑了基层及其员工的创造性,也使得面对市场的变化相对迟缓。特别是随着现代企业战略的扩展和经营模式的日益多元化,企业组织的等级层次和职能部门不断增加,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大幅提高,上述弊端日益凸显出来,成为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主要障碍。

与工业经济运行机制的不同,网络经济新的运行规则成为挑战传统组织结构的主要因素。首先,在工业经济环境下,实物资本、货币资本以及技术是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源泉,传统的企业内与企业间组织形式正是着眼于实现资本与技术等要素的有效配置而设计的。而在网络经济下,人力资本以及由此产生的知识积累成为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源泉,自然需要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来保证新的核心要素的有效配置。其次,网络经济与工业经济在处理企业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方面存在差异。工业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有清晰和明确的边界,有助于企业对风险的防范和进行未来的战略管理与决策。而网络经济条件下,并不存在企业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明确的边界,个人或组织通过网络穿过组织边界与环境相联系成为最经常、最普遍的现象。网络经济边界的模糊为组织和个人提供了更宽广的发展空间。传统的官僚制组织形式从根本上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和组织内部充分有效的沟通的要求,这就需要新的组织形式来与新的经济形态和企业竞争机制相适应。

二、网络时代对企业组织结构变革的要求

与以往的机械技术、电气技术相比,网络技术以其虚拟性、快捷性、双向互动性、应用的广泛性等特点,为企业管理提供了最有效的工具,也成为推动企业组织变革的主要动力。

(一)组织结构的扁平化

扁平化是网络经济时代企业组织变革最显著的特征。扁平化组织的产生是大型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致力于组织结构缩编的结果。企业围绕着削减“肥胖”的中间管理层数量,创建“精瘦”的管理结构进行一系列结构性调整。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改变了传统命令链的多层级和复杂性,一线管理人员被赋予更多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权力,他们直接面对市场,行使企业家职能,负有为公司寻求新的增长机会的责任。公司的高层领导人可以适用“例外原则”,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心于确立宗旨和总体战略,通过授权来实现组织的一系列目标。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和管理流程的简单化,是企业简化组织结构、弱化等级制度、促进内部信息交流、强化知识分享和全员参与决策的过程,使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更敏感、更灵活。

(二)组织结构的网络化

企业组织结构的网络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企业形式集团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企业集团、企业战略合作伙伴、企业联盟大量涌现,这使得众多企业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起来,构成了企业组织形式的网络化;二是企业经营方式连锁化。很多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和、外包等业务,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销售网络体系,使得企业的营销组成网络化;三是企业内部组织网状化。由于企业组织架构日趋扁平,管理层次减少,组织内的横向联络不断增多,内部组织机构的网络化正在形成;四是信息传递网络化。在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员工之间通过先进的通讯技术进行信息沟通和及时有效的交流,增进了组织的学习能力和组织成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三)管理型跨国公司和技术型专业公司日趋分离

随着企业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母公司和总部正在从传统的决策中心变为支持性机构,转而主要负责规划整个企业系统的愿景目标和战略,协调各成员的利益关系等重大决策。而具体的生产经营决策、子公司的发展和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都交由子公司独立负责。一些工程技术和业务流程的具体实施更多地交给专业技术公司或其他专业公司承担。这些跨国公司逐步将基础的生产作业过程全部游离出去而发展成为一种纯管理的组织管理模式。这既有利于总部对战略问题的协调,也有利于子公司的独立性和自的扩大。跨国公司由此建立起一个无形的“外部科层组织”,它虽然不拥有外部科层系统企业的所有权,但同样控制其行为,让它们为自己的战略目标服务,成为公司价值链的一部分,以便灵活机动地适应市场的变化、消费者的变化、技术的变化。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2篇

1、熟悉小区规划、各类房屋结构、公用设施设备的种类、分布,掌握地上、地下各类管线的分布、走向、位置和使用情况。

2、现场督导重要维修工程及外包工程施工,掌握工作质量与进度。

3、定期编写月、周报告、运行报表等工作,积累有关资料和数据,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4、设备安全管理,组织设备事故分析和处理。

5、编制物业内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计划,力争节能降耗。

6、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设备购置费用、更新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和备件流动资金等。

7、编制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培训与考核,提高工程队伍整体专业技能。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3篇

1、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全面统筹安排项目工程维保工作;

项目设备设施台账管理;

2、组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设备维修、故障处理,零部件更换记录及整理归档情况;

3、物资台帐管理,统筹控制物资消耗;

4、建立项目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能耗的统计、分析管理并制定改善措施;

5、现场督导重要维护工程及整改工程施工,控制工作质量与进度;

及时组织检修设备故障,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做好技术把关工作;

6、制定及审核所管辖系统设备设施月度和年度的维修保养计划,并跟进计划的实施过程;

7、督导下属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员工守则,认真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8、参与设备改造,提出与原系统匹配的可行方案;监督外协施工,验收施工质量;

9、负责客户二次装修方案审核及后期验收;

10、负责部门员工仪容、仪表、服务品质的督查管理及员工工作情况考核;

11、下属员工服务礼仪、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12、配合客服部处理客户投诉及商铺能耗收费工作。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4篇

1、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审核标准执行公司管辖区域内住宅小区、商业楼盘等物业巡查任务,及时向领导反馈巡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及时填写巡查评审资料并按要求汇总上报;

3、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巡查技能;

4、积极提供与巡查相关的工作建议,不断提示巡查工作质量;

5、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5篇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要适应和满足客户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复杂需求,赢得市场和获取利润,其组织架构必须与经营环境相适应,公司组织架构扁平化及其管理模式则是保险公司建立竞争优势和提升公司价值的有效途径。

一、保险公司组织架构的有效性

公司组织架构的核心是怎样使决策者获得和利用有利于决策的相关信息。因此,一个有效运作的保险公司组织架构,应通过适当的决策权力分配,使组织中的信息与决策权力相结合,一方面让组织中的决策者拥有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又使拥有信息的人被授予相应的决策权力。同时,还要以与之配套的业绩评估系统和奖励系统,激励决策者有效利用相关信息,实现公司价值增长的目标。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由组织内部决策权力的分配,以及相应的业绩评估和奖励系统三个要件共同构成。

保险公司组织设计的首要是公司内部决策权力的分配,即要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一般来说,公司分权的方式与程度是由组织中的员工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性质决定的,每一种决策权力的分配都有其相应的收益与成本,也都要求有相应的控制系统(业绩评估系统和奖励系统)。例如,决策权力下放可以将决策权分配给最能有效作出决策的人,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减少信息传递的误差,但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同时也会引起问题的增加,势必增大成本,而问题的解决又必须有更加有效的业绩评估系统和报酬系统进行控制。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组织架构的三个要件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互依存关系,以致有人形象地将其比喻成一条板凳的“三条腿”,其中任何“一条腿”的失衡,都会导致组织架构的失败。

影响保险公司组织架构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是技术因素和市场因素。技术因素影响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销售渠道、服务方式和信息系统,保险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了市场竞争状况和顾客的保险消费需求。此外,政府保险监管直接限制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对保险公司组织架构也有一定的影响。技术、市场和政府监管三者共同确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战略边界,但反过来,保险公司的经营战略又决定它的组织架构。

二、保险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对组织架构的影响

自上个世纪后期以来,由于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直接推动,保险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使保险公司纷纷调整其经营战略,使保险公司传统的“金字塔”型组织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对其组织架构进行变革已成大势所趋。

(一)信息技术对保险公司组织架构变革的推动

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环境,成为其组织变革的巨大推动力量。以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能够快速地收集、管理、存储和加工信息并形成知识,使之能在整个组织内迅速传递和共享,为保险公司在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构架的计算机技术平台上,减少管理层次,精简机构和人员创造了条件。信息技术时发展,大大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成本,较好地解决了分权决策的协调问题,不仅使保险公司内部权力重心下移和提升分权决策水平成为可能,而且也为保险公司建立有效的员工业绩评估系统和奖励系统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是保险公司组织架构变革的内因

1.保险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在新条件下,保险公司传统的依靠追求业务规模和争夺市场份额的增长方式,已让位于利润和公司价值的增长,规模已不再是决定公司成败的关键因素。在保险等服务行业,顾客忠诚对利润的影响远比市场份额重要,如顾客忠诚度上升5%,保险业的利润则可上升25%-85%,而且其利润的80%是由占比20%的忠诚客户创造的。客户忠诚对保险公司利润的贡献,不仅是因为老客户的留存成本低,更多地来源于现有客户对潜在顾客投保行为的影响。一个满意保险公司服务的忠诚客户可以动员和吸引3—5个人投保,而一个对保险公司不满的顾客的负面影响则高达10人以上。客户的重要性使今天的经济日益成为客户经济,它是以客户保持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客户数量及购买数量的增长为经营基础的,客户是公司价值的源泉。保险公司只有关注可赢利性顾客目标、认识客户的长期价值、建立客户忠诚和管理客户的忠诚度,才能实现获取利润和公司价值增长的目标。

2.客户保险服务需求的变化。保险商品是一种劳务商品,其价值不仅为客户获得的保险保障和一定的投资收益,还体现在保险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上。如果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保险服务的效用越大,服务的质量越高,并且保险商品的价格越便宜,投保人获得保险服务的成本越低,保险商品的价值就越大;反之亦然。也就是说,即使是同样的保险产品并且以同样的价格出售,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尽量方便保户投保和索赔,则保险服务的价值越大,保险产品就越有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这也就是保险业的竞争是服务的竞争的道理。保险商品服务价值的特点,使顾客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投保者在购买保险时,日益要求保险公司为其提供即时透明的信息,公平合理的价格,公开平等的接触,轻松舒适的交流和便利的专业化服务。保险公司只有提供令顾客高度满意的服务,才能赢得客户和占领市场,不断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正因为如此,许多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站式”服务,尽量方便客户咨询、投保和索赔。

3.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的改变。自从产品销售由产品导向进入到市场营销阶段,上世纪60年代初由杰罗姆·麦卡锡提出的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和促销 (promotion)的4P营销组合,一直被视为营销组合的经典。然而,4P营销组合的设计是从卖方角度出发的。对保险销售而言,因保险产品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产品成本不易了解和比较,顾客对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价值、购买保险的方便性和相互间的交流与沟通十分看重,而对保险销售人员死缠硬磨式的促销比较反感。因此,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策略需要考虑顾客价值(Customer Value)、产品成本 (Cost)、便利性(Convenience)和双向沟通(Communica- tion)。在此基础上,国际上保险营销策略已转向客户关系管理的4R阶段,以进一步突出保险公司与客户间的互动,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4.保险竞争战略的转移。保险公司在同行业中建立竞争优势的策略有两种:一是成本领先,二是差异化。但保险产品定价与有形商品定价不同,它是建立在对定价要素的估计基础之上,如寿险产品定价取决于保险公司对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预定费用率和预定退保率的设定。保险产品定价因素的设定固然受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但更多地受制于行业标准和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险产品定价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仅使其价格浮动的空间十分有限,而且保险产品价格(成本)保户不易直接对比,从而低成本的优势并不明显。保险商品价格竞争大多出现在保险市场尚不成熟的初期,而在成熟规范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更多地依靠包括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差异化战略来赢得竞争优势,特别是个性化、差异化的特色服务成为保险商品非价格竞争的主要手段。

三、保险公司扁平化管理及其实现条件

保险公司传统的“金字塔”型等级制架构,管理层次多,信息传递慢,准确性差,对市场变化的反应不敏感,公司运转效率低下,无法适应保险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相对于“等级式”架构的扁平化组织,是一种新型的保险公司管理模式,它通过减少管理层次、精简中层职能机构和人员,同时赋予一线岗位人员较大的自主权和更多的灵活性,从而使组织具有敏捷、灵活、快速、高效的特点,较好地克服了传统组织“层次重叠、冗员过多、效率低下”的弊端。同时,保险公司扁平化组织架构还是一种静态构架下的动态组织结构,其最大的特点是打破传统等级制组织结构下的专业分工,以有效解决公司内部的横向沟通和协调,增强了组织的柔性和灵活性,使公司成为一种紧凑而富有弹性的新型组织,既降低了公司管理过程中的协调成本,又能大大提高公司对市场的反应速度和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

然而,保险公司扁平化并不意味着简单的精简管理机构和人员,重要的是必须贴近市场、面向客户,转换各级机构的职能,重新调整组织结构和配备人员,减少管理层次,改进保险公司的销售体系、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系统,使公司在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运转效率的同时,把经营管理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

近年来,国内保险公司为适应保险市场竞争的新形势,纷纷按照扁平化管理的模式,对传统的“金字塔”型等级式组织结构进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特别是带有浓厚计划色彩的国有保险公司,过去从中央到省、市(地)、县,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机构,经营管理实行的是“三级管理、一级处理”的“金字塔”型等级制模式。通过设立地、市级业务处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和财务处理中心,实行业务与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使区县支公司等基层单位成为纯粹的市场拓展机构,实现了业务管理与业务发展相分离,不仅可使处于市场前沿的展业机构能够集中力量全力拓展业务,也为保险公司改进客户服务工作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但是,国内保险公司有效的扁平化组织架构,还必须在信息技术支持的平台下,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对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同时针对公司内部面向市场决策权力的下移,重新设计相应的业绩评估系统和奖励系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司组织结构变革和机构职能转换的目的。

1.保险公司扁平化与信息技术的互适性。保险公司扁平化,离不开信息技术的物理平台。保险公司组织架构扁平化的目的,是使组织具备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和修正计划执行偏差的能力,能够使信息在组织内真实、准确、流畅地传递和共享,有效协调和解决好公司内部组织间的冲突,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运转效率。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系统,通过对市场营销、业务管理和售后服务系统进行集成,以及对业务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与,形成集中统一、安全可靠、功能强大、运转高效的信息,依靠交易处理系统(商务)、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人工智能和专家系统等,帮助员工快速完成日常工作和特定的任务,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运转效率。

2.扁平化组织与业务流程重组相结合。公司组织是否具备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弹性和灵活性,不仅取决于组织结构和技术,还依赖于业务流程的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技术和流程之间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离不开掌握相关知识技能的员工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而流程是使员工与技术有机结合的“粘合剂”。因此,保险公司组织扁平化要与业务流程重组结合起来,按照贴近市场和客户的要求,对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和优化,进一步增强公司对经营环境的适应性。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6篇

一、立法是否应当干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

根据传统古典经济学理论,在理想的自由市场中,“看不见的手”会有效地引导企业的组织机构运行,保证企业实现最高效率。但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却认为,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单凭市场进行安排是难以达到最佳效果的,必须进行有效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具有特殊性的市场,制度安排更是尤为重要。在金融市场上,从来都是法律规范这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发挥着主导作用。其中的原因主要是银行存款的公共产品特性、金融机构倒闭的负外部性等引起的政府对公共政策问题的担心,加上金融市场中固有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政府通过制定监管制度和提供政府担保等方式构建安全网。

在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时,为了让金融安全网有效运行,实现公共政策上的政治目的,政府必须注意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出现,避免安全网的扩大,保护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解决好利益冲突,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多元业务经营时的组织形式进行选择和安排。而就目前各国金融立法来看,有的国家对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形式未作限制性的规定,而有的国家则对混业经营的形式进行干预,法律规定只能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我国历来重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干预,虽然这种干预的绩效引发很多争论。但是如果让政府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不加任何干预,而由市场力量促使各个金融机构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从事多元化业务,显然是行不通的。一是因为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完善,仅靠市场力量调节难以达到目的;二是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即使是完善的金融市场条件下,制度也是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三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基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实施长期管制传统而形成的路径依赖,而突然间完全放弃管制,往往形成制度断裂,出现制度真空条件下的各种经济紊乱,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而中国目前存在着的五花八门的金融控股公司、准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形态各一,给金融发展和监管带来的诸多不便,恰好是制度缺失的具体表现。

二、确定金融控股公司类型需要考虑的因素

法律在干预金融控股公司组织形式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国家金融体制的安排、金融风险的防范、监管经验的积累以及金融营运管理的水平。

国家金融体制的安排是确定金融控股公司组织类型考虑的首要因素。一国金融体制的确立是金融控股公司能否存在,如何存在的制度背景,如果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违背了金融体制的制度安排,则成为一种非法经济组织而处于危险之中,其发展越快积累的危险就越大。

金融营运的管理水平也制约着金融控股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金融营运管理水平高,可以选择设立复杂一些的金融控股公司组织形式,金融营运管理经验少,水平不高时,可以选择设立相对简单一些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

金融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而十分强调稳健经营和审慎经营的策略。所以从组织结构上预先防范风险成为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类型的一个因素。在一国金融风险高发时期,则倾向于风险低的组织结构形式,在一国金融稳定平缓时期,则倾向于选择效益高、风险也高的组织结构形式。

在金融监管上,如果监管经验丰富,监管法律制度运行效率高,则倾向于选择风险高收益高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否则则倾向与选择风险较低的组织结构形式。

除此以外,政府的政策偏好,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以及所处的国际经济环境也都有可能影响金融控股公司组织类型的选择。

三、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国的立法选择

我国现行法律框架的金融分业经营的制度安排与金融机构向混业经营的发展的需求之间形成了矛盾。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主体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只要存在着利益最大化激励,就会有规避法律的行为。而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与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架构不相容,因为它自身从事着一类金融事业的同时,又去投资控制另一种金融业务的子公司,监管当局非常倾向于认定其从事了金融混业经营进行相关的法律规制,所以我国的银行机构在从事混业经营采取了迂回方式到国外或香港注册金融控股公司,再返回国内从事各种金融业务。而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却能够使我国的金融业在现有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混业经营。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并不直接从事金融业务,而是以各子公司作为业务平台,子公司之间仍保持分业经营。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架构下,母公司只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不同的子公司从事不同的金融业务,母公司通过控股权协调各类业务活动,并取得股权收益。控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监督管理,没有具体的业务,但有投资功能,主要负责收购、兼并、转让和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协调内部资源共享及新领域投资。但收购兼并后的公司和新投资的公司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在业务经营方面完全符合分业经营体制的要求。所以说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分业经营环境下实践混业的适当模式。

而就我国金融现状而言,纯粹性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比较适合于全国性金融控股公司,即经_批准的或授权设立的其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为国家所有的受_直接领导的金融控股公司,其优势在于:(一)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作为_与下属各运营子公司的中介型企业法人,有效缓冲政府对各金融企业的直接干预;(二)国有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本身没有经营特定的金融业务,全部资金都可投入到子公司去,资本运作效率高,可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实现少量国有金融资产控制大量非国有资产;(三)由于母公司不从事具体金融业务,战略管理与经营管理相分离,可从战略高度灵活地进行资本运营,有利于内部资源的整合与外部资源的重组,增减股份进出子公司的通道十分便利。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7篇

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体系,经公司研究,拟对现有组织机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现状

公司下设*****个*****级建制的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安全质量管理部和服务部。

二、目前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部管理幅度过大

(二)服务部管理架构与承担工作量不匹配

(三)车队专业化管理需要加强

(四)信息管控、运行指挥功能需强化

三、组织机构调整的必要性

1.组织机构调整是公司现阶段实现管理转型的组织保障

2.组织机构调整是公司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步骤

3.组织机构调整是公司拓展业务空间、谋求长远发展的必要准备。

4.组织机构调整是公司加快人才培养的内在需求。

四、组织机构调整的原则

(一)任务目标原则。

(二)有效管理原则。

(三)责权对等原则。

(四)稳定性和适应性原则。

(五)精简原则。

五、组织机构调整方案

六、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事项

(一)新成立*****级部门。

(二)增加管理人员职数。

(三)增加业务主管层级。

(四)增加客户管理及运营人员岗位及编制。

机构调整后,在管理人员职数增加的情况下,新设机构岗位编制在现有编制内公司调剂解决,不需要增加人员数量。

妥否,请批示。

公司******

20XX年5月3日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8篇

从法律上讲,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集团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集团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从核算和纳税形式上讲,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同时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实体,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其所发生的利润和亏损与集团公司合并计算记入“合并报表”中,也不能享受免税期间等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那么当一个企业需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该如何考虑设立下属机构呢?我们举两个例子进行说明:

【例1】A公司为集团公司,其拥有B、C两家分公司,2012年母公司本部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B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C公司亏损总额200万元,A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则该集团公司在2012年度应纳税额=(1000+500-200) ×25%=325(万元)。

若B、C两家为子公司,且适用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则公司本部应纳所得税额=1000*25%=250(万元),B公司应纳所得税额=500*25%=125(万元),C公司由于亏损,则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该集团公司在2012年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250+125=375(万元)。如此,设立子公司比分公司增加企业所有者税收375-325=50(万元)。

【例2】如果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使用的所得税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生变化。

A公司为集团公司,本部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其拥有B、C两家子公司,B公司由于技术先进,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C公司设立于珠海,当地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2012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25%=250(万元),B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00*15%=75(万元),C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00*15%=30(万元),A集团公司合计缴纳所得税额355万元。

若B、C两家公司为分公司,则A集团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500+200)*25%=425万元。这样,设立子公司比分公司减轻企业所有者税收425-355=70(万元)。

从上述两个例子的结论我们可以看出,受分支机构盈亏状况、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集团公司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对集团所得税的筹划各有利弊,企业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对集团公司的盈亏进行调节,进而合理减轻集团公司所得税的负担。

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集团公司账上;而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集团公司相抵。而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集团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因此当集团公司盈利,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到国外或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时,在进入当地的初期,针对当地情况不熟、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公司应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集团公司冲减,以减轻集团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当集团公司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或者在当地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集团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集团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9篇

本文主要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出了若干结论与政策建议。全文分三个部分,分别是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金融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第一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和设立审批问题。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将其归类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较为恰当的。我国证券法只划分了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依据是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虽然不能进行A股的交易,但可以进行承销,以及从事B股、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业务范围要远大于经纪类公司,很显然将其划归为综合类券商是恰当的。对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笔者建议采取许可制。

第二部分研究了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问题。随着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展、地域上的扩张、风险控制的需要,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化。与此同时,出现了决策效率低、机构重叠、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因此研究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完善组织结构,解决组织结构难题有重要意义。

首先研究了管理学意义上的组织结构的演变和优化。对比分析了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结构、多维制结构的优势与缺陷。然后结合基本的管理理论对证券公司的事业部制的优化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业部制的案例,说明了事业部制对于证券公司在专业化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同时,分析了现行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两大问题:本位主义和前后台脱离。最后,提出通过权力进一步分散化和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来解决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问题,实现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优化。

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是一个随着管理半径的扩大而产生的。笔者提出了“升级”和“降级”的两种思路,来解决区域管理总部的设置问题。即通过提升管理总部为分公司的办法,使其成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将其转为代表处,将一些业务职能转移给各事业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务性的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美国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证券集团和子公司制。

首先论述了现资银行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的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并分析了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事业部制同金融证券集团的内在联系。

其次,对证券公司集团化下的相关立法问题进行了分析。

再次,对金融证券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进行了研究。在各项证券业务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立法上应允许专业化的子公司可从事相关的其他证券业务的建议。

第四,分析了同证券公司合并重组有关的问题。

最后,分析了除集团化以外的其他的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提出了立法上应允许证券公司自由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建议。

正文:

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决定于证券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又受到现有法律框架的约束。在即将加入WTO的形势下,我国的证券业面临对外资开放和自身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证券公司将会受到国外投资银行的挑战,证券公司自身如何发展壮大,在组织结构方面如何与发展相适应是一个普遍问题;另一方面,组建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也是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外合资证券公司采取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形式?它同现有的证券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紧迫问题。目前,证券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和修改《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营业部管理办法》和《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对证券公司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问题。这里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有关立法工作有所帮助。

一.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

1.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

根据中美、中欧签署的关于中国加入WTO减让条款,在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这意味着,从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来看,将不同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定。《证券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由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分类颁发业务许可证。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难以确定其分类与归属。笔者认为,应当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归类为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理由。

《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划分,主要依据两点,一是资本金规模,综合类最低为五亿元人民币,经纪类最低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二是业务范围,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且公司名称中必须包含“经纪”字样。而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经纪、承销、自营等多种业务。从业务范围来看,是否只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是区分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重要标准。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虽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与自营,但可从事B股及H股的承销、交易等业务。其从事的业务范围,要大于经纪类证券公司。而且,随着加入WTO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原则的实施,中外合营公司的A股的业务也将纳入其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因此,从现在和长远来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应当归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

2.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和审批问题

在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设立和审批中,由于《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在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所以在审批设立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操作障碍。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可以采取许可制。即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由中国证监会对进行审批,其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由证监会批准。

首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证券公司必须经证监会审批。据此,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也必须受《证券法》这一条的约束。

其次,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则可以不受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要求。原因在于,尽管证券公司的业务上实行了经纪类和综合类的划分,但具体的业务范围仍然要由中国证监会核定。因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资证券公司在经营范围的申请上,也须经过证监会的核定。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的申请,不仅要依据证券法核定,而且还要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所以,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在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立法精神下,主要依据中美中欧协议,对其具体的业务范围审批实行许可制。结合前述的合资证券公司应属于综合类券商的结论,其之所以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业务是因为不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这样,在《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下,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证券法和协议的某些冲突之处得到了回避。

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和日本,证券公司的业务是实行的许可制。在未来修改《证券法》时,应当废除综合类券商和经纪类券商的划分,而代之以不同证券业务经营的许可制。这样可操作性就更强,实际上也更便于分类管理。

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十数年来,我国的证券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伴随证券公司资本规模的增大和业务的扩张,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也从简单转向日益复杂化。一方面,随着业务从单一的买卖证券、股票的承销上市发展到投资咨询、以网上交易为主的证券电子商务、资产管理、兼并收购等新兴业务,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或者叫作管理体制)在证券公司内建立起来;另一方面,随着证券业务从单一区域走向全国市场,证券公司之内的分公司、区域管理总部也纷纷建立起来,区域性的证券公司逐步走向全国化;第三,伴随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导致了做业务的“前台”和负责监管的“后台”的分离,在证券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来了行使监察、管理、服务、支持等职能的后台部门。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内部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决策效率低下、机构职能重叠、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脱离等。因而,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探索适合与证券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组织结构难题,将有重要意义。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

在探讨证券公司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对公司组织结构的一般性问题——组织结构形式的演变与优化进行分析。这对于更为清楚地认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问题将有较大帮助。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有很多种形式,最基本也是最早的是直线职能制,后来又发展为事业部制,再后来又从事业部制中演生出超事业部制结构、矩阵制结构、多维制结构等多种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方法。

1)直线职能制(U型结构)

直线职能制又被称为U型结构(UnitaryStructure)。其基本特征在于,将公司按照职能的不同划分成若干个部门,而每一部门均由公司最高层领导直接进行管理。直线职能制实现了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

2)事业部制(M型结构)

事业部制即M型组织结构(MultidivisionalStructure)。它是一种分权式结构,即在其总公司之下的各事业部或分公司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利润中心。由多样性经营所引致的管理上的需求可以说是M型组织机构发展的基本动因。事业部的划分往往按产品、地区或国家来进行,各事业部一般都采用U型结构。

M型组织结构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创新形式,它将日常经营决策权下放到掌握相关信息的下属部门,总部只负责制定和执行战略决策、计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从而可以解决大规模企业内部诸如产品多样化、产品设计、信息传递和各部门决策协调的问题,使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既能摆脱日常经营的繁琐事务,又能和下属企业保持广泛的接触,同时也降低了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因而成为现代企业广泛采取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然而,这种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a.总部与分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增加。因为分部不仅有决策权,还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分部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向总部隐瞒某些真实情况,如隐瞒利润等,总部难以确知各分部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个大型的组织内部。

b.由于允许各事业部之间开展竞争,分部之间由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类似于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传出有利于自己的不真实信息。

c.由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通常以利润来衡量各分部的业绩,就容易导致分部产生本位主义,只顾眼前的局部利益,忽视长远的整体利益,从而影响各分部之间的协作。通常,总部为了协调上述矛盾,只能多设置一些中间管理层次和中层管理人员,不仅增大了监控成本,还会使企业的中间管理层膨胀,损伤了组织的运作效率。

3)矩阵结构

矩阵结构的概念是在人们对以工作为中心和以对象为中心的组织结构之优、缺点的争论中产生出来的。其根源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军事与宇航领域发展起来的项目管理的概念。矩阵制结构即在原有的直线职能制结构基础上,再建立一套横向的组织系统,两者结合而形成一个矩阵,它是U型结构与M型结构的进一步演变。这一结构中的执行人员(或小组)既受纵向的各行政部门领导,又同时接受横向的、为执行某一专项功能而设立的工作小组的领导,这种工作小组一般按某种产品或某种专业项目进行设置。

矩阵组织结构有以下优点:

(1)小组的领导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行政领导无法干涉专业项目方面的事情。项目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专业性都大大提高了。

(2)项目小组可以不断接受新的任务,使组织富有一定的灵活性。

(3)矩阵组织结构可集中调动资源,以高效率完成项目。

(4)矩阵组织结构有利于把管理中的纵向联系与横向联系更好地结合起来,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了解与其合作。

(5)对各部门的专家,有更多的机会提高业务水平。

矩阵组织结构的缺点是:

(1)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为改善自己一方的工作绩效可能会发生争执。

(2)矩阵组织结构中成员受横向与纵向的双重领导,破坏了命令统一原则。

(3)双重领导可能使执行人员无所适从,领导责任不清,决策延误,项目小组成员对小组的工作任务缺乏热情。

4)多维制结构

多维制结构又称立体组织结构。多维即多重坐标,在这里指组织系统的多重性。多维制结构一般包括产业部门、职能机构、按地区划分的领导系统,即成为三维结构。若再加上按其他某一因素划分的组织系统,则成为四维结构,依此类推。但一般不会超过四维。多维制结构可以看做矩阵结构的扩展,因此可能存在与矩阵制类似的,由多重领导所带来的缺陷。

2.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权变理论(contingencytheory)认为,企业管理没有什么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而应该根据企业所处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权宜应变,灵活掌握。权变理论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究竟应采用何种组织结构,应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不可能有普遍适用的结构模式。当然,采取何种组织结构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作决定。证券公司虽无统一的结构模式但其设计是有原则的。(1)服从公司的发展战略。证券公司选定的服务领域、服务对象与服务方针对其组织结构有重要影响。(2)适合公司的发展阶段。证券公司要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阶段的组织结构。(3)动态调整组织结构,使其适应公司成长的需要。

1)事业部制的特点——以中金公司为例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大都采用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这也是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所普遍采用的内部组织结构。以业务为划分的事业部是独立的利润中心。由于不同的事业部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利益冲突,通过事业部之间的“防火墙”,保证了证券公司经营上的公正性,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风险在不同事业部之间的扩散。

以我国现在唯一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为例,在其内部的业务部门就划分为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部、销售和交易部以及研究部。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主要向国内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政府机构提供国际标准的证券承销和金融顾问服务,包括:企业重组改制、股本和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等。股本融资项目包括国内与国际融资。投资银行部特别重视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广泛的高增值服务。对于每一位客户,投资银行部都在充分了解其本身情况和需求以及其所处行业的竞争环境的基础上,为客户寻找最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客户实现目标。

中金公司投资顾问部从事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投资,包括对企业投资结构的设计以及投资后的管理。投资顾问部的创业投资是长期的投资。投资顾问部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管理队伍的紧密合作协助被投资企业完成发展战略,从而与其建立起稳固的伙伴关系。除投入资金外,投资顾问部还努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支持,帮助企业改进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达到国际标准。

中金公司销售交易部成立于1997年4月,从事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股票与债券的一级市场销售与二级市场的代客与自营交易。销售交易部拥有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交易席位,并已成为中国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的积极参与者。销售交易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如国内外著名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大型综合性企业。销售交易部为客户提供由中金公司研究部撰写的高质量的有关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投资潜力的分析报告,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与投资资讯建议,以及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在国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建立了一整套市场分析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经纪人服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已创下_中国通_的品牌,为投资中国股票的客户提供第一流的研究、最好的上市公司介入以及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

中金公司在北京和香港均设有研究部,为基金经理和公司客户提供及时、可信赖的经济分析及行业和企业研究资料。

从上述中金公司的部门设置来看,其内部组织结构是典型的事业部制。这种事业部制充分发挥了专业化和风险控制的优势,使得公司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保障。

2)证券公司事业部制存在的问题

(1)本位主义。

事业部制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公司总部往往发挥统一决策协调关系的功能,而各事业部则在某一特定的业务领域(比如经纪、承销)发挥决策和执行的功能。证券公司内部的各事业部实际上是不同的利润中心。由于各事业部有其自身的利益,因而本位主义往往与事业部制联系紧密。

这种本位主义对于公司总部的统一决策和关系协调的职能的发挥有严重的制约作用。在许多证券公司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各事业部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现象。要解决统一决策及关系协调问题,往往又派生出一些中间层次的机构。这样导致管理层次增加,决策效率下降。

对于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有的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加强总裁的权力或者采取设置专司协调的“超级事业部”的方案来解决。这一思路的出发点是: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一个管理问题。但事实上,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与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个组织结构问题,而不是一个管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在组织结构方面进行其他的选择。

(2)前后台脱离。

证券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这一特点决定了证券公司必须在组织结构上建立严密的风险监管体系。同事业部制相联系,大多数证券公司建立了前后台分离的组织架构。所谓前台部门,也就是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事业部;后台部门就是专门进行监督、管理、服务的部门。在前后台分离的架构中,往往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前台与后台的分离,导致后台部门对前台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弱化,使得财务监督、风险监控等后台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另一种现象是同前一种现象相联系,后台部门出现萎缩或者“膨胀”(机构臃肿但效率低下的情况)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实质是后台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或者不正常发挥。

前后台分离中出现的后台部门功能弱化的情况,不利于证券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的控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在于事业部制。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在于对事业部制进行改革和优化。

3)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以便达到企业既定目标而规定的上下左右的领导与协调关系。证券公司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服务型公司,所处理的问题有综合、复杂、多变的特点,项目性强,且每个项目都颇具独立性,对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调配要求高,在组织结构上要有较高的适应性、灵活性。一个项目往往要涉及多个领域、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地区,这就要有多个专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以保证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是最专业化的服务。从人员上进行考虑,证券公司有的投资银行专家会有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为了保持并提高他们的专业性,也要求在组织机构上有合理的安排。这些特性决定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更宜于采取矩阵制结构和多维制结构。

前面提到的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其实质是证券公司内部的不同业务之间的整合问题;而后台弱化的问题的核心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整合问题。因此,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优化就是要解决不同事业部之间、不同事业部与后台监管部门之间的整合问题。

(1)权力进一步分散化

在事业部制中,解决整合问题的传统的思路是通过集权的方式,即通过通过加强总部的权力来实现。从其手段上来看,往往是通过加强公司总裁在统一决策和协调方面的权力或者是设置专门进行不同事业部之间的协调的“超级事业部”。集权的方式在后果上导致了管理层次的增加和决策效率的下降,因此被证明是失败的。

根据矩阵制的特点,决策的中间层次是非常少的,决策的效率较高。因此对于事业部制的优化可以采取放权的方式,即进一步加强各事业部的决策权,同时加强各副总裁在分管项目上的决策权。权力进一步分散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整合问题更加突出,但实际上矩阵制的优势将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得项目能够得到最好的完成,证券公司业务的整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2)后台职能的虚拟化

所谓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是指在不影响后台部门基本职能发挥的前提下,将后台的监管职能虚拟化,同时加强在前台业务部门内部的监管职能。后台职能的虚拟化对于解决前后台分离中所产生的后台监管弱化的问题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从证券公司的运作特点来看,前台部门在业务运转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一线监管的要求。而前后台的分离,实际上又导致了后台部门不能充分地及时地发挥监管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前台部门内部的监管和虚拟掉后台部门的作法,来实现加强后台部门对前台的监督、管理、服务、支持的职能。

3.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

我国综合类券商目前基本上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对应于这种法定的结构,在证券公司内部则大都实行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从实践来看,事业部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证券公司业务的专业化,促进了业务的发展,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随着证券公司资本金和业务的扩大,小型券商和地方性券商逐步在地域上扩张,成为全国性的大证券公司。与此相适应,则在管理体制上出现了分公司和区域管理总部。比如,华夏、国泰君安、南方等公司实行的是分公司制;大鹏、长江等公司则实行的是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对于缩小管理半径,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全国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同分公司相比,区域管理总部不是法人组织,因而不利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出现了“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有人监管,而管理总部无人监管”的奇怪现象。

从证券公司的管理体制角度看,事业部制下的区域管理总部体制是一种混合的内部组织结构体制。一方面,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采取事业部制的管理体制,以不同的业务为划分标准,采取“纵向”管理;另一方面,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采取“横向”管理。在实际运作中,这种混合的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一些公司的经纪业务管理中,既有经纪事业部管理证券营业部,又有区域性管理总部管理的营业部,造成了公司内部经纪业务的条块分割,不利于业务的管理与发展。又比如,区域性管理总部这一管理层次的增加,造成“中层膨胀”,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应对这种混合型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

综合类券商在内部组织结构上,还是应坚持“事业部制”的形式。事业部制具有专业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这种“纵向”管理体制也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向金融证券集团公司的改革建立了良好的组织结构基础。对于区域性管理总部的改革,应采取两种办法。一是降级。撤消那些业务规模较小的区域总部,将其转变为代表处。撤消后,区域总部的业务管理职能转给各事业部,而其事务性管理职能则可以由代表处来承担。另一种办法是升级。将业务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管理总部升级为区域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是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和管理区域由公司总部授权。在分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上,也可实行事业部制。

4.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风险控制的要求是证券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典型要求。由于我国证券业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证券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组织上还很不完善。这也是证券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上需要加以弥补的地方。下面主要介绍美国证券业在这方面的经验。

美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制结构一般是由审计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风险监视委员会、风险政策小组、业务单位、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各种管制委员会等组成,这些委员会或部门的职能分别介绍如下:

1)审计委员会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由其授权风险监视委员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2)风险监视委员会一般由高级业务人员及风险控制经理组成,一般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该委员会负责监视公司的风险并确保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识别、度量和监控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该委员会还要协助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决定公司对各项业务风险的容忍度,并不定期及时向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的风险管理事项。

3)风险政策小组则是风险监视委员会的一个工作小组,一般由风险控制经理组成并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负责人。该小组审查和检讨各种风险相关的事项并向风险监视委员会汇报。

4)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为公司各项业务制定风险容忍度并批准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定,包括由风险监视委员会提交的有关重要风险政策的改变。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特别关注风险集中度和流动性问题。

5)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专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流程的部门。该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直接向财务总监报告,并兼任风险监视委员会和风险政策小组的负责人,同时一般也是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司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公司交易投资由于利率、汇率、权益证券价格和商品价格、信用差(creditspreads)等波动而引起的价值变化。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信用违约造成的可能损失。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要掌握公司各种投资组合资产的风险概况,并要开发出有关系统和风险工具来执行所有风险管理功能。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市场风险组、信用风险组、投资组合风险组和风险基础结构组等四个小组组成。

(1)市场风险组负责确定和识别公司各种业务需要承受的市场风险,并下设相对独立的定量小组专门负责建立、验证和运行各种用来度量、模拟各种业务的数学模型,同时负责确立监视和控制公司各种风险模型的风险集中度和承受度。

(2)信用风险组负责评估公司现有和潜在的个人和机构客户的信用度,并在公司风险监视和度量模型可承受风险的范围内决定公司信用风险的承受程度。该组需要审查和监视公司特定交易、投资组合以及其他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并负责审查信用风险的控制流程,同时与公司业务部门一起管理和设法减轻公司的信用风险。该组通常拥有一个特别的专家小组专门负责公司资产确认和管理在早期可能出现的信用问题。

(3)投资组合风险组具有广泛的职责,包括通过公司范围内重点事件的分析使公司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作风险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进行不同国家风险和定级的评估等。该组一般设有一个流程风险小组,集中执行公司范围内风险流程管理的政策。

(4)风险基础结构组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分析、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以确保风险管理委员会更好地监视公司范围内的市场、信用和投资组合风险。

6)除了以上有关风险管理组织外,还有各种管制委员会制定政策、审查和检讨各项业务以确保新业务和现有业务的创新同样不超出公司的风险容忍度。这些委员会一般包括新产品审查和检讨委员会、信用政策委员会、储备委员会、特别交易审查检讨委员会等等。

三.金融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1.现资银行采取的普遍的组织结构形式是金融证券集团形式

现资银行的组织结构经历了合伙制、公司制和金融控股公司制等形式的演变。目前,国际主要投资银行基本上采取公司制或者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形式。金融控股公司成为了现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的主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金融控股公司也有两种含义,一种广义的含义是指在金融混业经营基础上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另一种狭义的是指在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基础上的所形成的包括承销、并购、经纪、资产管理、风险投资等不同证券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种形式一般又称为金融证券集团。随着金融混业经营日益成为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上述两种含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界限在逐渐淡化。

金融证券集团最早兴起于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美林证券上市后,美林由一家单一的证券经纪公司转变为一家开展综合性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美林随之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就是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美林集团按业务进行划分,设立专业化的证券业务子公司。90年代日本进行金融业改革(日本版“金融大爆炸”)以后,日本的大型证券公司也纷纷进行金融证券集团化的改组。以大和证券集团为例,其前身为大和证券公司,改组为金融证券集团后则设立了十数家专业化的子公司。再如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的证券公司,大都也是采取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

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形式是从事业部制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发展而来的。一般来说,子公司体制具有业务专业化、风险控制集中化、不同业务之间的防火墙等优势。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检验,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是一种适合并促进证券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形式。

2.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和相关立法问题

金融证券集团是在一家集团公司控制下的众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联系体。金融证券集团本身并不是一个公司,因此它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金融证券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一家集团公司。该公司在集团中具有绝对的控制地位,因此也是一家控股公司。在集团内,集团公司以股份制为纽带,控制数家子公司。

金融证券集团采取的是控股公司的模式。控股公司按控股的方式可分为两类:纯粹的控股公司和混合的控股公司。所谓纯粹的控股公司是指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有价证券,其本身并不从事其他方面的任何业务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是指除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之外,本身也经营自己的业务的公司。在现资银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中,大都采取的是混合控股公司模式。

我国《公司法》未对控股公司、集团公司进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的情况下,有关部委对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进行了一些规定。在证券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证券监管机关应该对证券公司的控股公司制、集团公司制进行一些规定,以利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对于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考虑如下。

a.现有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理论上讲,综合类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集团公司,而分设一些子公司。在实际立法和审批中,对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公司在资本金及业务规模上应提出更高的限制,以区别于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最基本的要求。这样可以鼓励那些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公司进一步发展。资本金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较之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更大,而提高资本金是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

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应该在公司名称中冠以“集团”字样。

b.综合类的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投资于其他的证券公司。若不能投资于其他证券公司,那么子公司实际上就不可能成立。因此综合类证券公司应不仅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而且还可以从事对其他证券公司的投资,这种投资不能低于新设公司资本金的50%。

c.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综合类证券公司,除专门的证券经纪公司以外。这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情况类似。由于我国的证券公司只分两类,如果综合类券商的子公司不是综合类,那么它就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了。事实上,就证券业务之间的联系而言,如果子公司只能够做某一种证券业务,那么这种业务事实上很难开展(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为避免综合类证券公司过多过滥不利于监管,在实际审批子公司过程中,可以对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依据申请进行核定。

3.金融证券集团内部,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

考察现代的投资银行类的金融证券集团,集团内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专业化,确切地说,各公司的分工应称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在金融证券集团中,集团公司(或者叫母公司、控股公司)经营一部分证券业务,而非纯粹的控股,各子公司则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经营另一部分证券业务。在业务分工上,各专业化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业务出现交叉,这是由证券业务的特点所决定的。

比如,大多数金融证券集团中都有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但在母公司内,或者在专门从事承销的子公司内,也有从事资产管理的部门。如果纯粹从专业化和规模经济的角度看,集团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似乎可以只由资产管理公司来经营就可以了。但是,某些证券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在母公司(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子公司)内也设有资产管理部门。从自营的角度看,母公司必须有资产管理部门来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公司自营帐户与受托资产帐户是不能够、也不应该混合操作的。所以有必要在母公司内部也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再从包销业务来看。在证券包销中,存在着销售不出去的证券余额由承销商吃进的可能性。在非集团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情况下,承销商的包销余额可以由公司的自营部门进行操作,在二级市场上售出。而在金融证券集团中,如果专事承销业务的子公司没有资产管理部门,那么证券报销余额必须由承销商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垫付。这样就为承销商带来很大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原则下,那么专业承销公司就不太愿意采取包销的方式,这样就会对专业化的承销公司的业务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所以,在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子公司内部,也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包销证券余额的管理。

对于投资银行类的子公司设立的审批,在业务许可方面除承销业务外,还应包括与承销有关的其他证券业务,包括资产管理、咨询等。对于经纪类的子公司,在经纪业务之外,可以允许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对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允许从事咨询业务。对于投资咨询子公司,可以允许从事投资银行类财务顾问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

4.证券公司的合并重组问题

为促进证券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券商合并的方式来发展一批大型券商。根据前述的允许综合类券商成为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进行对证券公司的投资的设想,小型综合类券商完全可以实现合并,并可以以子公司模式以新的形式存在。同时阻碍合并的地方税收问题也可以同时解决。

例如,两家在不同地区注册的综合类券商考虑合并。在原有政策下,由于地方主义的局限,往往难以实现合并。原因在于合并后,新公司可能不在原地注册,从而导致地方税收的流失。

在集团公司制的综合类券商模式下,有合并意愿的两家公司可以用全部自有资本进行投资而新设一家证券公司。新设公司对公司内部的业务进行重组,而组成一些专业性的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两家公司的原注册地分别注册。这样一家新的证券集团就成立了。新公司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同时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实行控股公司制。同时,由于子公司在两家公司原注册地注册,也兼顾到地方税收问题。

5.除金融证券集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在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中,除美林和大摩实行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外,高盛仍然是实行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在高盛的管理委员会领导之下,设有权益部、投资银行部、商人银行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货币商品部、全球投资研究部、技术部等十个业务部门。事业部制并未制约高盛成为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之一。这对于我们的启示在于,对于证券公司采取何种组织结构形式,完全是证券公司自身选择的结果。在立法上,重要的是给与证券公司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法律空间,而并非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采取某种组织结构形式。

四.小结——立法建议

1.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实行的情况下,应该对综合类券商的不同证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这是解决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证券公司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等诸多问题的基础。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0篇

(1)熟悉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操作业务。

(2)熟悉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制度,熟悉外汇收支操作业务;

(3)具有3年以上扎实财会工作经验,有生产型公司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知识和实践经验。

(5)熟悉财务、会计、审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及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理解和分析能力。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1篇

本文主要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相关进行了,得出了若干结论与政策建议。全文分三个部分,分别是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第一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和设立审批问题。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将其归类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较为恰当的。我国证券法只划分了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依据是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虽然不能进行A股的交易,但可以进行承销,以及从事B股、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业务范围要远大于经纪类公司,很显然将其划归为综合类券商是恰当的。对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笔者建议采取许可制。

第二部分研究了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问题。随着证券公司业务的、地域上的扩张、风险控制的需要,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化。与此同时,出现了决策效率低、机构重叠、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因此研究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完善组织结构,解决组织结构难题有重要意义。

首先研究了管意义上的组织结构的演变和优化。对比了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结构、多维制结构的优势与缺陷。然后结合基本的管理对证券公司的事业部制的优化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业部制的案例,说明了事业部制对于证券公司在专业化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同时,分析了现行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两大问题:本位主义和前后台脱离。最后,提出通过权力进一步分散化和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来解决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问题,实现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优化。

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是一个随着管理半径的扩大而产生的。笔者提出了“升级”和“降级”的两种思路,来解决区域管理总部的设置问题。即通过提升管理总部为分公司的办法,使其成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将其转为代表处,将一些业务职能转移给各事业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务性的管理职能。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美国投资银行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金融证券集团和子公司制。

首先论述了投资银行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的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并分析了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事业部制同金融证券集团的内在联系。

其次,对证券公司集团化下的相关立法问题进行了分析。

再次,对金融证券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进行了研究。在各项证券业务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在立法上应允许专业化的子公司可从事相关的其他证券业务的建议。

第四,分析了同证券公司合并重组有关的问题。

最后,分析了除集团化以外的其他的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提出了立法上应允许证券公司自由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建议。

正文:

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决定于证券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又受到现有框架的约束。在即将加入WTO的形势下,我国的证券业面临对外资开放和自身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证券公司将会受到国外投资银行的挑战,证券公司自身如何发展壮大,在组织结构方面如何与发展相适应是一个普遍问题;另一方面,组建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也是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外合资证券公司采取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形式?它同现有的证券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紧迫问题。,证券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和修改《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营业部管理办法》和《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对证券公司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问题。这里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有关立法工作有所帮助。

一.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

1.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别问题

根据中美、中欧签署的关于加入WTO减让条款,在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这意味着,从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来看,将不同于我国现有的对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定。《证券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由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分类颁发业务许可证。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难以确定其分类与归属。笔者认为,应当将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归类为综合类证券公司。主要有以下理由。

《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划分,主要依据两点,一是资本金规模,综合类最低为五亿元人民币,经纪类最低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二是业务范围,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且公司名称中必须包含“经纪”字样。而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经纪、承销、自营等多种业务。从业务范围来看,是否只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是区分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重要标准。

从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虽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与自营,但可从事B股及H股的承销、交易等业务。其从事的业务范围,要大于经纪类证券公司。而且,随着加入WTO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原则的实施,中外合营公司的A股的业务也将纳入其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因此,从现在和长远来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应当归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

2.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和审批问题

在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设立和审批中,由于《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在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所以在审批设立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操作障碍。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可以采取许可制。即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由中国证监会对进行审批,其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由证监会批准。

首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证券公司必须经证监会审批。据此,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也必须受《证券法》这一条的约束。

其次,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则可以不受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要求。原因在于,尽管证券公司的业务上实行了经纪类和综合类的划分,但具体的业务范围仍然要由中国证监会核定。因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资证券公司在经营范围的申请上,也须经过证监会的核定。笔者认为,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的申请,不仅要依据证券法核定,而且还要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所以,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应在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立法精神下,主要依据中美中欧协议,对其具体的业务范围审批实行许可制。结合前述的合资证券公司应属于综合类券商的结论,其之所以不能从事A股的经纪业务是因为不符合中美中欧协议的要求。这样,在《证券法》和中美、中欧协议下,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证券法和协议的某些冲突之处得到了回避。

在我国的地区和日本,证券公司的业务是实行的许可制。在未来修改《证券法》时,应当废除综合类券商和经纪类券商的划分,而代之以不同证券业务经营的许可制。这样可操作性就更强,实际上也更便于分类管理。

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十数年来,我国的证券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伴随证券公司资本规模的增大和业务的扩张,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也从简单转向日益复杂化。一方面,随着业务从单一的买卖证券、股票的承销上市发展到投资咨询、以网上交易为主的证券商务、资产管理、兼并收购等新兴业务,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或者叫作管理体制)在证券公司内建立起来;另一方面,随着证券业务从单一区域走向全国市场,证券公司之内的分公司、区域管理总部也纷纷建立起来,区域性的证券公司逐步走向全国化;第三,伴随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导致了做业务的“前台”和负责监管的“后台”的分离,在证券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来了行使监察、管理、服务、支持等职能的后台部门。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内部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决策效率低下、机构职能重叠、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脱离等。因而,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探索适合与证券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组织结构,对于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组织结构难题,将有重要意义。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

在探讨证券公司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之前,我们首先从管的角度,对公司组织结构的一般性问题——组织结构形式的演变与优化进行。这对于更为清楚地认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问题将有较大帮助。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有很多种形式,最基本也是最早的是直线职能制,后来又为事业部制,再后来又从事业部制中演生出超事业部制结构、矩阵制结构、多维制结构等多种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1)直线职能制(U型结构)

直线职能制又被称为U型结构(Unitary Structure)。其基本特征在于,将公司按照职能的不同划分成若干个部门,而每一部门均由公司最高层领导直接进行管理。直线职能制实现了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

2)事业部制(M型结构)

事业部制即M型组织结构(Multipisional Structure)。它是一种分权式结构,即在其总公司之下的各事业部或分公司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利润中心。由多样性经营所引致的管理上的需求可以说是M型组织机构发展的基本动因。事业部的划分往往按产品、地区或国家来进行,各事业部一般都采用U型结构。

M型组织结构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创新形式,它将日常经营决策权下放到掌握相关信息的下属部门,总部只负责制定和执行战略决策、计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从而可以解决大规模内部诸如产品多样化、产品设计、信息传递和各部门决策协调的问题,使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既能摆脱日常经营的繁琐事务,又能和下属企业保持广泛的接触,同时也降低了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因而成为现代企业广泛采取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然而,这种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a.总部与分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增加。因为分部不仅有决策权,还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分部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向总部隐瞒某些真实情况,如隐瞒利润等,总部难以确知各分部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个大型的组织内部。

b.由于允许各事业部之间开展竞争,分部之间由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类似于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传出有利于自己的不真实信息。

c.由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通常以利润来衡量各分部的业绩,就容易导致分部产生本位主义,只顾眼前的局部利益,忽视长远的整体利益,从而各分部之间的协作。通常,总部为了协调上述矛盾,只能多设置一些中间管理层次和中层管理人员,不仅增大了监控成本,还会使企业的中间管理层膨胀,损伤了组织的运作效率。

3)矩阵结构

矩阵结构的概念是在人们对以工作为中心和以对象为中心的组织结构之优、缺点的争论中产生出来的。其根源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军事与宇航领域发展起来的项目管理的概念。矩阵制结构即在原有的直线职能制结构基础上,再建立一套横向的组织系统,两者结合而形成一个矩阵,它是U型结构与M型结构的进一步演变。这一结构中的执行人员(或小组)既受纵向的各行政部门领导,又同时接受横向的、为执行某一专项功能而设立的工作小组的领导,这种工作小组一般按某种产品或某种专业项目进行设置。

矩阵组织结构有以下优点:

(1)小组的领导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行政领导无法干涉专业项目方面的事情。项目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专业性都大大提高了。

(2) 项目小组可以不断接受新的任务,使组织富有一定的灵活性。

(3) 矩阵组织结构可集中调动资源,以高效率完成项目。

(4) 矩阵组织结构有利于把管理中的纵向联系与横向联系更好地结合起来,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了解与其合作。

(5) 对各部门的专家,有更多的机会提高业务水平。

矩阵组织结构的缺点是:

(1) 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为改善自己一方的工作绩效可能会发生争执。

(2) 矩阵组织结构中成员受横向与纵向的双重领导,破坏了命令统一原则。

(3) 双重领导可能使执行人员无所适从,领导责任不清,决策延误,项目小组成员对小组的工作任务缺乏热情。

4)多维制结构

多维制结构又称立体组织结构。多维即多重坐标,在这里指组织系统的多重性。多维制结构一般包括产业部门、职能机构、按地区划分的领导系统,即成为三维结构。若再加上按其他某一因素划分的组织系统,则成为四维结构,依此类推。但一般不会超过四维。多维制结构可以看做矩阵结构的扩展,因此可能存在与矩阵制类似的,由多重领导所带来的缺陷。

2.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权变( contingency theory)认为,管理没有什么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论和,而应该根据企业所处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权宜应变,灵活掌握。权变理论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究竟应采用何种组织结构,应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不可能有普遍适用的结构模式。当然,采取何种组织结构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作决定。证券公司虽无统一的结构模式但其设计是有原则的。(1) 服从公司的战略。证券公司选定的服务领域、服务对象与服务方针对其组织结构有重要。(2) 适合公司的发展阶段。证券公司要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阶段的组织结构。(3) 动态调整组织结构,使其适应公司成长的需要。

1) 事业部制的特点——以中金公司为例

,我国证券公司大都采用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这也是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所普遍采用的内部组织结构。以业务为划分的事业部是独立的利润中心。由于不同的事业部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利益冲突,通过事业部之间的“防火墙”,保证了证券公司经营上的公正性,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风险在不同事业部之间的扩散。

以我国现在唯一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国际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为例,在其内部的业务部门就划分为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部、销售和交易部以及部。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主要向国内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政府机构提供国际标准的证券承销和金融顾问服务,包括:企业重组改制、股本和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等。股本融资项目包括国内与国际融资。投资银行部特别重视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广泛的高增值服务。对于每一位客户,投资银行部都在充分了解其本身情况和需求以及其所处行业的竞争环境的基础上,为客户寻找最恰当的解决的方法,帮助客户实现目标。

中金公司投资顾问部从事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投资,包括对企业投资结构的设计以及投资后的管理。投资顾问部的创业投资是长期的投资。投资顾问部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管理队伍的紧密合作协助被投资企业完成发展战略,从而与其建立起稳固的伙伴关系。除投入资金外,投资顾问部还努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支持,帮助企业改进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达到国际标准。

中金公司销售交易部成立于1997年4月,从事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股票与债券的一级市场销售与二级市场的代客与自营交易。销售交易部拥有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交易席位,并已成为中国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的积极参与者。销售交易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如国内外著名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大型综合性企业。销售交易部为客户提供由中金公司研究部撰写的高质量的有关宏观、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投资潜力的报告,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与投资资讯建议,以及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在国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建立了一整套市场分析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经纪人服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已创下_中国通_的品牌,为投资中国股票的客户提供第一流的研究、最好的上市公司介入以及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

中金公司在北京和香港均设有部,为基金经理和公司客户提供及时、可信赖的及行业和研究资料。

从上述中金公司的部门设置来看,其内部组织结构是典型的事业部制。这种事业部制充分发挥了专业化和风险控制的优势,使得公司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保障。

2) 证券公司事业部制存在的

(1) 本位主义。

事业部制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公司总部往往发挥统一决策协调关系的功能,而各事业部则在某一特定的业务领域(比如经纪、承销)发挥决策和执行的功能。证券公司内部的各事业部实际上是不同的利润中心。由于各事业部有其自身的利益,因而本位主义往往与事业部制联系紧密。

这种本位主义对于公司总部的统一决策和关系协调的职能的发挥有严重的制约作用。在许多证券公司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各事业部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现象。要解决统一决策及关系协调问题,往往又派生出一些中间层次的机构。这样导致管理层次增加,决策效率下降。

对于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有的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加强总裁的权力或者采取设置专司协调的“超级事业部”的方案来解决。这一思路的出发点是: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一个管理问题。但事实上,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是与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个组织结构问题,而不是一个管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是在组织结构方面进行其他的选择。

(2)前后台脱离。

证券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这一特点决定了证券公司必须在组织结构上建立严密的风险监管体系。同事业部制相联系,大多数证券公司建立了前后台分离的组织架构。所谓前台部门,也就是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事业部;后台部门就是专门进行监督、管理、服务的部门。在前后台分离的架构中,往往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前台与后台的分离,导致后台部门对前台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弱化,使得财务监督、风险监控等后台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另一种现象是同前一种现象相联系,后台部门出现萎缩或者“膨胀” (机构臃肿但效率低下的情况)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实质是后台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或者不正常发挥。

前后台分离中出现的后台部门功能弱化的情况,不利于证券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的控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在于事业部制。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在于对事业部制进行改革和优化。

3) 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优化

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以便达到企业既定目标而规定的上下左右的领导与协调关系。证券公司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服务型公司,所处理的问题有综合、复杂、多变的特点,项目性强,且每个项目都颇具独立性,对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调配要求高,在组织结构上要有较高的适应性、灵活性。一个项目往往要涉及多个领域、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地区,这就要有多个专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以保证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是最专业化的服务。从人员上进行考虑,证券公司有的投资银行专家会有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为了保持并提高他们的专业性,也要求在组织机构上有合理的安排。这些特性决定了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更宜于采取矩阵制结构和多维制结构。

前面提到的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本位主义问题,其实质是证券公司内部的不同业务之间的整合问题;而后台弱化的问题的核心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整合问题。因此,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优化就是要解决不同事业部之间、不同事业部与后台监管部门之间的整合问题。

(1)权力进一步分散化

在事业部制中,解决整合问题的传统的思路是通过集权的方式,即通过通过加强总部的权力来实现。从其手段上来看,往往是通过加强公司总裁在统一决策和协调方面的权力或者是设置专门进行不同事业部之间的协调的“超级事业部”。集权的方式在后果上导致了管理层次的增加和决策效率的下降,因此被证明是失败的。

根据矩阵制的特点,决策的中间层次是非常少的,决策的效率较高。因此对于事业部制的优化可以采取放权的方式,即进一步加强各事业部的决策权,同时加强各副总裁在分管项目上的决策权。权力进一步分散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整合更加突出,但实际上矩阵制的优势将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得项目能够得到最好的完成,证券公司业务的整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2)后台职能的虚拟化

所谓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是指在不后台部门基本职能发挥的前提下,将后台的监管职能虚拟化,同时加强在前台业务部门内部的监管职能。后台职能的虚拟化对于解决前后台分离中所产生的后台监管弱化的问题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从证券公司的运作特点来看,前台部门在业务运转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一线监管的要求。而前后台的分离,实际上又导致了后台部门不能充分地及时地发挥监管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前台部门内部的监管和虚拟掉后台部门的作法,来实现加强后台部门对前台的监督、管理、服务、支持的职能。

3.综合类券商的区域管理总部问题

我国综合类券商基本上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对应于这种法定的结构,在证券公司内部则大都实行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从实践来看,事业部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证券公司业务的专业化,促进了业务的,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随着证券公司资本金和业务的扩大,小型券商和地方性券商逐步在地域上扩张,成为全国性的大证券公司。与此相适应,则在管理体制上出现了分公司和区域管理总部。比如,华夏、国泰君安、南方等公司实行的是分公司制;大鹏、长江等公司则实行的是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区域管理总部模式对于缩小管理半径,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全国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同分公司相比,区域管理总部不是法人组织,因而不利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出现了“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有人监管,而管理总部无人监管”的奇怪现象。

从证券公司的管理体制角度看,事业部制下的区域管理总部体制是一种混合的内部组织结构体制。一方面,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采取事业部制的管理体制,以不同的业务为划分标准,采取“纵向”管理;另一方面,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采取“横向”管理。在实际运作中,这种混合的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一些公司的经纪业务管理中,既有经纪事业部管理证券营业部,又有区域性管理总部管理的营业部,造成了公司内部经纪业务的条块分割,不利于业务的管理与发展。又比如,区域性管理总部这一管理层次的增加,造成“中层膨胀”,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应对这种混合型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

综合类券商在内部组织结构上,还是应坚持“事业部制”的形式。事业部制具有专业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这种“纵向”管理体制也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向证券集团公司的改革建立了良好的组织结构基础。对于区域性管理总部的改革,应采取两种办法。一是降级。撤消那些业务规模较小的区域总部,将其转变为代表处。撤消后,区域总部的业务管理职能转给各事业部,而其事务性管理职能则可以由代表处来承担。另一种办法是升级。将业务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管理总部升级为区域分公司。区域分公司是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和管理区域由公司总部授权。在分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上,也可实行事业部制。

4.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风险控制的要求是证券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典型要求。由于我国证券业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证券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组织上还很不完善。这也是证券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上需要加以弥补的地方。下面主要介绍美国证券业在这方面的经验。

美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制结构一般是由审计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风险监视委员会、风险政策小组、业务单位、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各种管制委员会等组成,这些委员会或部门的职能分别介绍如下:

1)审计委员会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由其授权风险监视委员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2)风险监视委员会一般由高级业务人员及风险控制经理组成,一般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该委员会负责监视公司的风险并确保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识别、度量和监控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该委员会还要协助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决定公司对各项业务风险的容忍度,并不定期及时向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的风险管理事项。

3)风险政策小组则是风险监视委员会的一个工作小组,一般由风险控制经理组成并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负责人。该小组审查和检讨各种风险相关的事项并向风险监视委员会汇报。

4)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为公司各项业务制定风险容忍度并批准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定,包括由风险监视委员会提交的有关重要风险政策的改变。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特别关注风险集中度和流动性。

5)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专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流程的部门。该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直接向财务总监报告,并兼任风险监视委员会和风险政策小组的负责人,同时一般也是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司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公司交易投资由于利率、汇率、权益证券价格和商品价格、信用差(creditspreads)等波动而引起的价值变化。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信用违约造成的可能损失。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要掌握公司各种投资组合资产的风险概况,并要开发出有关系统和风险工具来执行所有风险管理功能。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市场风险组、信用风险组、投资组合风险组和风险基础结构组等四个小组组成。

(1)市场风险组负责确定和识别公司各种业务需要承受的市场风险,并下设相对独立的定量小组专门负责建立、验证和运行各种用来度量、模拟各种业务的数学模型,同时负责确立监视和控制公司各种风险模型的风险集中度和承受度。

(2)信用风险组负责评估公司现有和潜在的个人和机构客户的信用度,并在公司风险监视和度量模型可承受风险的范围内决定公司信用风险的承受程度。该组需要审查和监视公司特定交易、投资组合以及其他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并负责审查信用风险的控制流程,同时与公司业务部门一起管理和设法减轻公司的信用风险。该组通常拥有一个特别的专家小组专门负责公司资产确认和管理在早期可能出现的信用问题。

(3)投资组合风险组具有广泛的职责,包括通过公司范围内重点事件的使公司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作风险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进行不同国家风险和定级的评估等。该组一般设有一个流程风险小组,集中执行公司范围内风险流程管理的政策。

(4)风险基础结构组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分析、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以确保风险管理委员会更好地监视公司范围内的市场、信用和投资组合风险。

6)除了以上有关风险管理组织外,还有各种管制委员会制定政策、审查和检讨各项业务以确保新业务和现有业务的创新同样不超出公司的风险容忍度。这些委员会一般包括新产品审查和检讨委员会、信用政策委员会、储备委员会、特别交易审查检讨委员会等等。

三.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1.投资银行采取的普遍的组织结构形式是金融证券集团形式

现资银行的组织结构经历了合伙制、公司制和金融控股公司制等形式的演变。,国际主要投资银行基本上采取公司制或者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形式。金融控股公司成为了现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的主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金融控股公司也有两种含义,一种广义的含义是指在金融混业经营基础上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另一种狭义的是指在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基础上的所形成的包括承销、并购、经纪、资产管理、风险投资等不同证券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种形式一般又称为金融证券集团。随着金融混业经营日益成为全球性的趋势,上述两种含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界限在逐渐淡化。

证券集团最早兴起于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美林证券上市后,美林由一家单一的证券经纪公司转变为一家开展综合性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美林随之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就是金融证券集团的形式。美林集团按业务进行划分,设立专业化的证券业务子公司。90年代日本进行金融业改革(日本版“金融大爆炸”)以后,日本的大型证券公司也纷纷进行金融证券集团化的改组。以大和证券集团为例,其前身为大和证券公司,改组为金融证券集团后则设立了十数家专业化的子公司。再如我国的、香港地区的证券公司,大都也是采取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

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形式是从事业部制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而来的。一般来说,子公司体制具有业务专业化、风险控制集中化、不同业务之间的防火墙等优势。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检验,金融证券集团的子公司组织结构是一种适合并促进证券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形式。

2.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和相关立法

金融证券集团是在一家集团公司控制下的众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关联公司的一种特殊的联系体。金融证券集团本身并不是一个公司,因此它不是独立的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金融证券集团的核心是一家集团公司。该公司在集团中具有绝对的控制地位,因此也是一家控股公司。在集团内,集团公司以股份制为纽带,控制数家子公司。

金融证券集团采取的是控股公司的模式。控股公司按控股的方式可分为两类:纯粹的控股公司和混合的控股公司。所谓纯粹的控股公司是指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有价证券,其本身并不从事其他方面的任何业务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是指除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之外,本身也经营自己的业务的公司。在投资银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中,大都采取的是混合控股公司模式。

我国《公司法》未对控股公司、集团公司进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的情况下,有关部委对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进行了一些规定。在证券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证券监管机关应该对证券公司的控股公司制、集团公司制进行一些规定,以利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对于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考虑如下。

a.现有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上讲,综合类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集团公司,而分设一些子公司。在实际立法和审批中,对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公司在资本金及业务规模上应提出更高的限制,以区别于证券法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最基本的要求。这样可以鼓励那些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公司进一步发展。资本金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较之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制的证券公司的风险更大,而提高资本金是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

成为集团公司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应该在公司名称中冠以“集团”字样。

b.综合类的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投资于其他的证券公司。若不能投资于其他证券公司,那么子公司实际上就不可能成立。因此综合类证券公司应不仅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而且还可以从事对其他证券公司的投资,这种投资不能低于新设公司资本金的50%。

c.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综合类证券公司,除专门的证券经纪公司以外。这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情况类似。由于我国的证券公司只分两类,如果综合类券商的子公司不是综合类,那么它就只能够从事经纪业务了。事实上,就证券业务之间的联系而言,如果子公司只能够做某一种证券业务,那么这种业务事实上很难开展(下文将对此进行)。为避免综合类证券公司过多过滥不利于监管,在实际审批子公司过程中,可以对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依据申请进行核定。

3. 金融证券集团内部,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

考察的投资银行类的证券集团,集团内部各公司的分工并非完全的专业化,确切地说,各公司的分工应称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在金融证券集团中,集团公司(或者叫母公司、控股公司)经营一部分证券业务,而非纯粹的控股,各子公司则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经营另一部分证券业务。在业务分工上,各专业化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业务出现交叉,这是由证券业务的特点所决定的。

比如,大多数金融证券集团中都有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但在母公司内,或者在专门从事承销的子公司内,也有从事资产管理的部门。如果纯粹从专业化和规模的角度看,集团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似乎可以只由资产管理公司来经营就可以了。但是,某些证券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在母公司(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子公司)内也设有资产管理部门。从自营的角度看,母公司必须有资产管理部门来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公司自营帐户与受托资产帐户是不能够、也不应该混合操作的。所以有必要在母公司内部也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再从包销业务来看。在证券包销中,存在着销售不出去的证券余额由承销商吃进的可能性。在非集团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情况下,承销商的包销余额可以由公司的自营部门进行操作,在二级市场上售出。而在金融证券集团中,如果专事承销业务的子公司没有资产管理部门,那么证券报销余额必须由承销商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垫付。这样就为承销商带来很大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原则下,那么专业承销公司就不太愿意采取包销的方式,这样就会对专业化的承销公司的业务产生很大的不利。所以,在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子公司内部,也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包销证券余额的管理。

对于投资银行类的子公司设立的审批,在业务许可方面除承销业务外,还应包括与承销有关的其他证券业务,包括资产管理、咨询等。对于经纪类的子公司,在经纪业务之外,可以允许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对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允许从事咨询业务。对于投资咨询子公司,可以允许从事投资银行类财务顾问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

4.证券公司的合并重组

为促进证券业的,可以通过券商合并的方式来发展一批大型券商。根据前述的允许综合类券商成为集团公司制的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本进行对证券公司的投资的设想,小型综合类券商完全可以实现合并,并可以以子公司模式以新的形式存在。同时阻碍合并的地方税收问题也可以同时解决。

例如,两家在不同地区注册的综合类券商考虑合并。在原有政策下,由于地方主义的局限,往往难以实现合并。原因在于合并后,新公司可能不在原地注册,从而导致地方税收的流失。

在集团公司制的综合类券商模式下,有合并意愿的两家公司可以用全部自有资本进行投资而新设一家证券公司。新设公司对公司内部的业务进行重组,而组成一些专业性的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两家公司的原注册地分别注册。这样一家新的证券集团就成立了。新公司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同时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实行控股公司制。同时,由于子公司在两家公司原注册地注册,也兼顾到地方税收问题。

5.除金融证券集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在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中,除美林和大摩实行金融证券集团的组织结构形式外,高盛仍然是实行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在高盛的管理委员会领导之下,设有权益部、投资银行部、商人银行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货币商品部、全球投资部、技术部等十个业务部门。事业部制并未制约高盛成为美国三大投资银行之一。这对于我们的启示在于,对于证券公司采取何种组织结构形式,完全是证券公司自身选择的结果。在立法上,重要的是给与证券公司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的空间,而并非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采取某种组织结构形式。

四.小结——立法建议

1.证券公司分类管理的规定实行的情况下,应该对综合类券商的不同证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这是解决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证券公司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等诸多的基础。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2篇

1.职能型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型,从总裁到部门经理,再到一般员工,整个组织处于一种井然有序的状态。目前,我国大多数投行实行的是这种模式。

2.事业部制组织结构:是按业务范围(或按地区)组成一个组织单位,每个组织单位都具有其独立完整的责任公司体制,各个事业部实行相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拥有高度经营自主的权力,根据最高管理层的方针、政策和统一制度,全权指挥其所辖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上级赋予任务全面负责。

3.矩阵式组织结构:又称M型模式,它把按职能部门和按工作性质划分的小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矩阵的管理方阵.使同一名管理人员既同原职能部门保持组织上业务上的联系又参加完成某一小组任务的工作。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投资银行起源相近,在组织架构和部门设置上,基本上大同小异,颇为相似。十数年来,我国的证券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伴随证券公司资本规模的增大和业务的扩张,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也从简单转向日益复杂化。伴随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需要日益增大,导致了做业务的“前台”和负责监管的“后台”的分离,在证券公司内部逐步建立起来了行使监察、管理、服务、支持等职能的后台部门。同时,由于业务逐渐专业化,销售交易、质量控制等部门也从前后台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业务部门。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注册制的改革,将来国内投资银行的组织架构必将出现新的变革。现阶段对证券公司组织架构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在我国证券市场、证券公司超高速发展的同时证券公司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这固然同我国证券市场不完善等外部条件有关,但也同证券公司内部管理的不完善有关。而建立合理的公司组织架构是完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研究证券公司组织架构对完善我国证券公司内部管理、进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第二,众所周知我国证券公司的规模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还很小,而且国外证券公司多为混业经营的“金融航母”,规模的劣势和经营范围受到限制的劣势现实地摆在我国证券公司面前,因此实施注册制之后,如何应对国外证券公司的竞争将是我国众多证券公司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从证券公司组织架构角度寻找与国外证券公司的差距并对有条件的证券公司加以改造将是我国证券公司迅速壮大的一条捷径。因此证券公司组织架构研究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国内投资银行组织结构的实证分析

目前国内著名的投资银行大都根据业务性质和业务的阶段对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进行细分,将投资银行分为股权业务部、债券业务部、并购部、股票资本市场部、债券资本市场部、质控部、运营部等。由于目前国内金融实行分业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单一,这样的投资银行组织架构有利于业务的专业化分工,业务的顺利推进,可以相对较好的服务于资本市场的客户。

1.中信证券投行业务结构。中信证券的组织架构充分体现了“以客户为向导,以项目为核心”、“专业分工、协同合作”的组织理念,特别重视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广泛的高增值服务。对于每一位客户,投资银行部都在充分了解其本身情况和需求以及其所处行业的竞争环境的基础上,为客户寻找最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业务的每一个阶段帮助客户实现目标。

2.招商证券投行业务结构。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的组织架构是典型的、国内绝大多数投资银行采用的组织结构。这种专业化的分工体系使得公司的业务运转非常顺利,能够有效的对接资本市场的监管部门,很好的服务于国内资本市场客户。

3.中金公司投行业务结构。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简称:中金公司)是国内顶尖的投资银行,其先进的组织架构充分反映了其从事大型项目融资的业务特点。中金公司将其内部的业务部门划分为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部、销售和交易部以及研究部。中金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增添了投资顾问部。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主要向国内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政府机构提供国际标准的证券承销和金融顾问服务,包括:企业重组改制、股本和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等。投资顾问部的创业投资是长期的投资。投资顾问部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管理队伍的紧密合作协助被投资企业完成发展战略,从而与其建立起稳固的伙伴关系。除投入资金外,投资顾问部还努力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支持,帮助企业改进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达到国际标准。中金公司也是国内投资银行中最早设立销售交易部的,它成立于1997年4月,主要从事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股票与债券的一级市场销售与二级市场的代客与自营交易。销售交易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如国内外著名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大型综合性企业。销售交易部为客户提供由中金公司研究部撰写的高质量的有关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投资潜力的分析报告,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与投资资讯建议,以及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销售交易部已创下”中国通”的品牌,为投资中国股票的客户提供第一流的研究、最好的上市公司介入以及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中金公司在北京和香港均设有研究部,为基金经理和公司客户提供及时、可信赖的经济分析及行业和企业研究资料。尽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银行的业务水平逐渐提高,国内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也日渐完善,也出现了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等优秀的投资银行运营模式,但随着注册制的推进,资本市场和国际接轨,国内投资银行现有组织结构的弊端,比如决策效率低下、机构职能重叠、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脱离、综合发展后劲不足等缺陷也逐一显现,因而,不断完善投资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探索注册制下与投资银行发展相适应的先进的内部组织结构,是目前急需解决的课题。

三、国外先进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

目前,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普遍采用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以业务为划分的事业部是独立的利润中心。由于不同的事业部的服务对象存在着利益冲突,通过事业部之间的“防火墙”,保证了证券公司经营上的公正性,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风险在不同事业部之间的扩散。西方投资银行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组织效率,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最终目的,不断的完善组织架构。它们常常根据各自规模、业务要求和发展战略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因此不同时期的投资银行具有不同的组织架构不同规模、不同业务取向的投资银行的组织架构可能大相径庭。华尔街投行在20世纪70-80年代,经历了一场佣金费率下降和客户结构与需求变化所导致的投行业务结构调整,以高盛为代表的大型投资银行重新定义了投行服务和再造业务模式,调整了组织架构,为其一系列创新业务拓展奠定了基础。

1.高盛的组织结构。高盛公司投资银行部采用了事业部和地区总部相结合的矩阵式治理结构,业务线作用相对较强。投资银行部设有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下面有美洲、欧洲、除日本外的亚洲、日本4个地区分部,往下再按照行业、国家和产品进行细分。主要部门大都有两名负责人共同管理,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在客户服务上,采用地区和行业管理并重的方针,把国际资本市场的通用机制同各地的具体情况有机的结合起来。

2.摩根士丹利投行业务结构。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机下设立投资银行部、销售与交易部和研究部,这种构架把各种机密相关的业务放在同一个部门,一方面可以拓宽管理跨度,有利于彼此间的协作和协调,另一方面也便于各项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以便提高整体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强化风险控制。

3.瑞银证券投行部门结构。瑞银在经济危机后重塑了投行业务,对组织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将原来的投行、股票和固定收益三个部门合并为两个。瑞银认为,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退出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将消除有关的前后台成本。此外,投资银行复杂性和规模的降低还带来了整个集团包括企业中心的运营简化,消除了过多的管理层级和扩大控制跨度。

四、注册制改革将促使国内投资银行转变经营思路、完善组织架构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3篇

“组织学习架构”由三部分构成:文化、执行和领导者,

“组织学习架构”(如图)是用来评估一个组织学习力的架构。此架构分为三大部分。最上面的是文化,它就如同组织的天花扳,是将管理实务与经营战略联系在一起的核心价值观。中间部分是四限支柱,分别代表员工学习力、员工学习后果、治理制度与变革能力,组织必须依靠这四根支柱,才能“撑”起文化的屋顶,也才能使经营战略得以贯彻执行。基座部分是领导者,领导者如何分配时间、如何确定重点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等都是建筑学习架构的坚固基石。

许多专家学者都将组织文化定义为组织内部共享的价值观。但我们将文化视为组织内部员工与外部相关人士(供应商、客户、竞争者)对组织整体的看法。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涵盖广泛,它可以是强调客户服务、产品质量或成本,也可以是“我们对社会责任的承诺”,或是“我们是业界最负盛名的领导者”。如果高层管理者想在组织中建立学习力,就必须使学习成为组织核心价值的一部分。为了确保学习力成为组织文化的重要一环,组织可以使用不同管理方法来创建、保持、改变文化。想要创造学习型文化的主管应该鼓励员工彼此学习,欢迎大家对所有决策提出疑问并进行分析,对于因目标设定过高而导致的失败采取支持态度,鼓励交换经验或知识等。

员工学习力

能力这个名词在过去几年被广泛使用。它的初始意义包括了知识、技能以及经验。如果管理者将建立组织学习力设定为主要目标,毋庸置疑,员工相关能力就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基本条件。这些能力包括质疑、反省、系统性思考、冲突管理、以数据说话、建立人际关系网、承担风险、具有创造性,或对分歧的忍受力等。为了使员工与团队获得这些能力,企业可以实行人员调配或是加强培训。事实上,以提升能力作为学习方法的企业,更有可能广泛使用招聘、训练、在职培训、晋升等工具,从而有系统地建立员工的学习力。

员工学习后果

通常情况下,人们总是会以个人利益作为行动取向,

如果有选择的自由,人们总是将时间和精力花在那些会产生好结果的事情上,而不会去做那种劳而无功的事情。要想让员工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就要确保好的行为必得好报(比如加薪、公司嘉奖、赞许等),而坏的行为不得好报(比如降级、记过等)。为了确保增进学习力会得到回报,主管必须做到两件事:首先,要找出与学习相关的好行为,例如创造新意、将新意与他人分享、有效率的团队合作等;其次,主管必须筹划好如何表彰这些行为,从而带动学习风气。

治理制度

治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方式、决策方式以及信息分享方式。事实上,这三项管理要素直接影响着内部的组织行为。为了建立鼓励学习力的治理制度,组织架构、决策过程与信息系统都须采用鼓励创造与推广有影响新意的方式。很明显,传统的层级式组织(或官僚式组织)妨碍学习的进行,而虚拟组织却对学习有推动作用。组织架构越是灵活简洁,创意越容易被大家分享。

变革能力

工作分配与系统流程的设计也有助于学习。更重要的是,工作系统的设计与架构能够持续强化企业的整体改革能力。诸如像邀请客户参与决策、摆脱差的客户、与“创意孵化器”建立合作关系等,都是借由工作设计促进学习的做法。具有高度变革能力的公司更有可能创新,在项目执行方面也更有效率,他们大多是“行动者”。

领导者

领导者是企业建立学习力的关键所在。能否建立学习力最后还要看企业领导人是否全力支持新意的创造与推广。如果领导人注重学习、了解学习的价值、自己肯花时间去学习,并鼓励别人也跟着做,全体员工就能了解学习的重要性。事实上,组织文化通常会反映出领导者的个性:通用电气、三星、摩托罗拉、惠普及3M等公司都是如此。

文中的组织学习架构展现了组织内部学习层面的各种领域,若要增进组织学习,主管必须统筹考虑这六项因素,找出其中对组织学习影响最大的项目,然后从那里着手进行改进。最后,让我们回到本节一开始描述的某公司全球化情景。这位公司高层主管可以检视其学习架构中的六个领域:文化、员工学习力、员工学习后果、治理制度、改革能力及领导者,找出需要改进加强的地方,并依先后顺序排列,然后采取行动。

举例来说,想要在东南亚及印度等新兴市场发展,你可以考虑让资深主管组成地区运作委员会,定期通报在东南亚及印度进行战略联盟的进展情况并分享经验,制订出找寻潜在合作伙伴的标准流程与核对清单,成立专业才能中心来协调并引荐高潜力的亚洲战略伙伴,经由跨地区工作轮岗加速知识传送,以及开发最佳实践培训课程等等。尽管每一家公司的学习架构蓝图都不相同,但在所有成功的范例中,有系统的管理方法和制度是任何成功学习的动力来源。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4篇

我国金融机构改革的核心是以强化风险管理为目标的,在实践过程中必须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发挥风险控制的最大化作用。在本次研究中将以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为研究点,结合实际情况,对组织职责进行分析。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需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但是由于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会直接对风险结构形式造成影响,在实践过程中要按照组织形式的要求,及时采用风险管理机制,发挥不同组织形式的最大化作用,进而满足公司发展的具体要求。

一、当前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公司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日常风险管理工作,满足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性要求。以下将对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进行分析。

1.各个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比较复杂,在董事会之下需要成立风险控制机制,确定风险政策,根据风险金额的要求,对主体设计机制进行分析,进而确定不同主体间的关系。董事会下属审计工作对企业风险管理有重要的作用,风险管理委员和审计委员必须对董事会负责,最终根据主体间的关系确定主体关系。

2.执行部门和董事会间的联系。根据公司当前管理机制的要求,在实践过程中要确定执行部门的具体管理机制,从不同的方向入手,结合具体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相关管理工作。经理层对企业风险管理有重要的作用,经理层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风险管理指标的要求,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基于风险控制形式的特殊性,要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日常变化,做好日常组织工作。也就是说,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在行政上对最高经理层负责,但对董事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亦负有报告责任。

3.内部审计和企业风险管理间的联系。内部审计部门涉及到的工作内容比较多,为了确定有效的风险控制形式,需要在已有的组织机构基础上了解确定系统有效的审计形式。风险管理是公司管理的核心所在,因此需要根据管理形式和治理结构的要求,掌握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最终适应公司管理的整体性要求。此外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对内控形式进行分析,需要及时提交评价报告,适应公司治理的整体性要求。

二、公司风险治理中风险管理组织的职责

基于公司风险管理的特殊性,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控制形式的要求,明确不同组织机构的职责,在已有控制基础上,完善组织机构形式,发挥不同所属机构的最大化作用。以下将对公司风险治理中风险管理组织的职责进行分析。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风险的重要部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绩效管理目标,发挥风险管理系统的最大化作用。此外董事会起到审核的作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系统有效的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价值。董事会的具体审核流程如下:系统有效的审批形式能达成利益均衡的分配效果,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对公司合并和重组等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及时对公司发展章程进行修改,不断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此外对于在发行公司的后续发展,必须明确职责结构,结合现有治理机制的要求,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将公司资产负债比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以及其相关职责。

2.董事会。董事会要充分利用下属委员会来行驶自身职责,保证公司治理形式的有效性。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过程中需要根据职责形式的要求,优化组织结构。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中承担重要的职责,为了提升公司的整体发展能力,董事会要指导公司风险管理的方向,明确公司治理的风险承受度,根据已有控制机制的要求,确定系统有效的战略发展体系,使其在风险管理和组织实践过程中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目标和策略。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公司的审议程序对整体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要制定系统有效的经营计划和管理活动,保证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均衡,进而保证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3.总经理。公司的总经理具有一定的权利,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根据治理风险机制的要求,保证风险治理工作的有效性。资源形式本身种类比较多,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必须将治理方案和战略发展体系落实到试吃,适应管理机制的最大化要求。风险控制机制对公司的后续发展有重要的影响,需要对重大风险源进行控制,做好记录工作,适应组织管理机制的发展。此外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组织机构混乱的情况,甚至出现经济纠纷,总经理需要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交给董事会进行审核,同时要拟定风险评估方案,制定系统的应对措施和控制计划,保证组织机构的有效性。不同管理机构的职责不同,总经理必须对不同管理组织进行分析,结合职责体系的要求,合理划分机构,做好组织的重置工作,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

4.监事会。监事会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由于公司治理阶段会存在很多风险,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根据制度体系的要求,将管理职责落实到实处。根据风险管理和控制形式的要求,监事会必须对组织形式进行解析,行驶自身监督权,保证组织机构的有序性。公司治理风险的战略管理方案和执行监督体系间存在一定的联系,要结合风险管理形式的要求,满足风险控制形式的要求,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此外监督检查公司要掌握内外利益权利的具体要求,及时收集资料,对信息进行完善,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

三、结语

基于公司治理形式的要求,在后续发展过程中需要根据组织形式的要求,将具体管理形式落实到实践中,体现出职责体系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治理体系的要求,要以降低风险为目标,突出管理重点。工作人员要根据治理机制的整体性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对风险结构体系进行分析,结合所属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达到治理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凤娟,杨颖.公司治理中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及职责[J].企业经济,2011,13(01):96-98.

[2]马颖.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一体化概念框架的构建[J].财会月刊,20012,12(01):25-26.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5篇

论文关键词: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性问题;组织非结构性问题;组织文化;管理分权

1A公司的组织结构材料背景:

A公司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成立于1998年,由某大学计算机系的王教授及几位青年教师共同创办,产品主要是各种应用软件和网络集成系统,主要的客户为银行、税务、海关、民航等部门。公司创立初期仅有20名员工,王教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组织部门划分为技术开发部、客户服务部、财务管理部,各部门设经理一名,员工若干。

公司员工都是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的科技人员,学习能力强,能独当一面。他们工作很努力,与客户加强沟通。王教授更是事必躬亲,不仅抓经营管理,有时还亲自动手编写应用程序。

凭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优质的产品与服务,A公司实现了超速发展。到2002年,销售收入已近亿元,员工增值150人。由于业务扩大,人员增多,需要进一步分工,公司于是对组织结构做了变革。公司仍设董事会、总经理职位,但在总经理下分设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辅助职位,总经理负责部门由原先的三个变为市场营销部、软件部、网络部、采购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研发部、行政部八个部门。A公司现在的业务流程是:市场营销部负责开发客户、签订合同、软件部和网络部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采购所需设备,研发部负责研制新产品和引进新技术,行政部则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

组织结构的变革带来了许多问题: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沟通不畅;员工士气低降,抱怨较多;常常不能按时交货,售后服务质量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王教授在公司的各个场合总是反复强调公司的使命和员工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但收效不大。

2针对A公司组织问题,现探讨如下:

A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企业规模限制,人员较少,采用了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在该形式下,企业责权分明,指挥统一,人员精干,信息沟通方便,反应快速灵活。

随着A企业的发展壮大,在直线制的组织结构形式上发展为直线——参谋制形式,为高层管理者配备了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参谋机构,参谋机构人员可以发挥他们的专长,弥补管理者的不足,减轻他们的负担,同时参谋机构或人员对下级管理者和作业人员无指挥权。,但这种形式的缺点是高层管理者高度集权,难免决策迟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差;只有高层管理者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责,各参谋机构只有专业管理的目标要求;参谋机构和人员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差,各自观点具有局限性;不利于培养后备人才。

2.1非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1)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

解决方案:根据组织目标和计划任务的要求,规定各层次、机构、职务、岗位的职责和相应的职权,通过设置组织结构图、职务说明书以及制定各规章制度来明确他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和信息沟通方式。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是科技技术型企业,在职能设置上必须给予研发部一定灵活性和收缩空间。

(2)经营业绩下滑

致使销售下滑的原因有:技术落后、营销锏咯不当、售后服务恶劣等。而在众多原因中,以技术落后带给企业的打击最为致命。尤其在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生产领域,其竞争之惨烈非可与其他领域同日而语。因此,作为科技产业必须要将产品研发及技术推进放在首要位置,为此,企业要建立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实验室;提高研究小组的工作效率,具体来说要做到:是构成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合理化,加强提高科技人员创造力的训练,给予研究小组成员充分的自由,只设定最终目标,具体符合实现则可放其决定,鼓励研究人员广泛同外界交流;高度重视企业外部科技力量的作用,具体来说,企业可以购买高校专利,与高校建立合作研究;投资风险企业。

A企业在市场方面,首先应看清楚市场需求趋势,考虑当前和长远的需求前景。对A企业发展初期而言,员工学习能力强,注重和客户的沟通,自然了解了市场需求,因此能生产出适应市场需要的畅销产品,而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改变,直接生产工作的员工失去了与客户直接交流的机会,又由于生产部与市场营销部的交流障碍,极大影响了其对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因此,建立各部门,组织机构的有效交流渠道是极为重要的。

2.2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通常,组织结构设计具有五条基本原则:

(1)目标至上、职能领先原则。(2)管理幅度原则。(3)统一指挥原则。(4)责权对等原则。(5)因事设职原则。

在以上组织设计原则指导下,精简组织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综观A企业壮大后组织结构设计,过于细化下设职能部门,致使机构臃肿,从微观而言,则过分细化了人员分工,致使职工易产生厌烦情绪、对工作不满。针对上述症结,从精简高效原则看,A企业应合并软件部与网络部,合并采购部与工程部,并将行政部职能划归于总经理办公室内,以此使得管理层次较少,管理人员较少,费用较低,信息沟通有效,管理层次呈扁平结构,有利于发挥下层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可在相关联的工种内实现岗位轮换,丰富扩大工作的内容,即有利于消除工人厌烦情绪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3延伸——组织健康发展建设

(1)组织文化

企业组织文化是一种人心凝聚剂,是提升企业竞争的无形力量和资产,从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市场竞争的需求来看,A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

A公司企业组织文化建设步骤如下

第一、明确企业理念;

第二、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塑造鲜明生动的企业文化的视觉形象。

第三:与执行力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

所以,企业可以从规章制度、工作与决策、典礼、仪式、员工培训等企业日常行为中一点一滴渗透进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组建企业文化战略推广等相关部门,由专人负责。

(2)企业分权管理艺术

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分权管理制度的建立,通过权利下放实现有效管理的目的,同时也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

分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改变组织设计中的权力分配;对主管人员在工作中授权。

对于A企业来说,其组织规模正不断扩大,组织活动趋于分散化,同时存在培养后备管理队伍的需要,因此,A企业不仅应通过第一种分权方式减轻管理层压力,促进企业绩效,同时采用对主管人员授权的方式,培养企业管理后备军。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6篇

一、项目组织结构概述

项目组织是为了完成某个特定的项目任务而由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人员所组成的一个特别的工作组织,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过程,对项目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保证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它有四种典型的类型:职能型、项目型、矩阵型和复合型。

(一)职能型组织结构是应用最普遍的组织结构,在这种项目组织中,项目是作为职能部门的一部分而存在,该部门是对项目的实施最有帮助或最优可能使项目成功的部门。

(二)项目型组织结构是在项目型组织中,每个项目由专门的项目团队负责,是组织中相对独立的业务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项目经理及其下属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全权管理项目,享有配置项目所需全部资源的权力,对项目成员有直接的管理权力。

(三)矩阵型组织结构兼有职能型组织结构和项目型组织结构的特征,并能融合这两种组织结构优势。当承接一个新的项目时,由一个项目经理领导,从不同职能部门选出人员组织项目团队,这些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仍有义务完成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即向两个上级汇报工作。项目成员的组成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四)复合型组织结构是在一个公司中,同时存在职能型组织结构的项目和纯项目型组织结构的项目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中,可以先将刚启动尚且未成熟的小项目放在某个职能部门的下面,当其有一定规模以后,再将其从职能部门中独立出来,这些项目最后有可能发展成一个独立的部门。

二、项目组织结构的选择分析

(一)视项目对企业战略的重要性而定。如果企业有75%以上的工作均是以项目的形式开展的话,那么该企业的项目组织结构就应该选择完全以项目为导向性的组织结构。因为在项目型组织结构中每个成员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负责人,避免了沟通中的失真和延误;管理层次相对简单,使决策速度响应速度快捷,对项目费用、质量及进度等的控制更加容易。如果组织既有标准产品又有项目,矩阵型结构是比较合适的。

(二)视企业现有的资源而定。矩阵型结构的优点在于多个项目和职能部门分享资源,公司可以对各项目所需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同时设立正式的项目领导,保证每个项目顺利完成。对于将关键人员仅投入个别项目的组织,矩阵型组织较为合适。

(三)视项目的复杂程度及其规模而定。针对不确定性较低、所用技术规范、持续时间短的小项目应该采用职能型组织结构,因为它层次清晰,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而对于环境变化大、技术创新性强的大型项目,应该采用项目型组织结构,因为每个项目都下设了很多职能部门,可以进行有效的协调和配合,适应环境的变化。矩阵型组织结构融合了上述两种组织结构的优点,适用于技术复杂、风险程度较大的大型项目。

(四)视项目对公司的依赖性而定。矩阵型组织结构对公司内、外部的依赖性都较强,因为它不仅要与外部的干系人进行频繁的沟通、协调,还要要求内部部门之间密切的协作。职能型组织结构对公司内部的依赖性较弱,而项目型组织结构却对公司内部的依赖性很强,因为项目组织成为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组织,公司的管理与对策在项目管理组织中的贯彻遇到阻碍,项目组之间的各种资源不能相互协调,可能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完成。

三、A项目组织结构选择实例分析

本文以W公司的A项目为例,从项目组织结构选择的角度分析项目失败的原因。

(一)A项目概况。W公司是一家设备制造企业。2004年W公司建立的合资公司,参加_组织的公开招标,并最终获得了200km/h高速列车的部分订单,项目命名为A项目。

(二)A项目组织结构的选择与实施结果。W公司的组织结构模式是职能型组织结构。W公司曾采用该组织结构成功完成了一些项目,并发展起了成熟的供应链。鉴于以往成功经验,W公司决定采用职能型的项目组织来实施A项目。公司从设计、工艺、采购和生产等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及其他资源,组成项目实施组织。项目组织中的成员仅向各自的职能部门经理汇报,正式的沟通以沿着命令链的垂向沟通为主。一旦需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项目组成员需要向职能部门的经理汇报,由处于职能部门项层的职能经理来协调,然后将协调的结果传达给项目组成员。

W公司过去成功完成的项目其规模不大、项目持续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外部环境也相对稳定、对客户的要求和供应商的能力都有深刻的认识。而W公司的大型A项目,技术非常复杂,而且项目活动的地理位置、语言和文化都有差异。W公司没有从项目本身及其内外部环境进行仔细考虑,而是盲目教条地采用职能型组织结构对项目进行实施,导致了项目的失败。

(三)A项目失败的原因分析。经综合分析,项目失败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过去W公司执行项目时,由于是成熟的定型产品,已经发展起了成熟的供应链,不确定性很低。由于国产化率的要求,W公司针对的是一个全新的技术平台,过去的成熟供应商不能满足产品的技术要求,因此需要重新寻找、认定供应商,建立新的供应链。W公司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大大提高了。

2、A项目的技术要求。高速列车的车体采用铝合金焊接车体。对W公司来说,焊接铝合金车体是一项新的技术,采购人员需要根据新的技术要求寻找和认定新的供应商,技术要求的提出和供应商产品的认定需要与设计部门和质量部门的协调工作。

3、A项目的复杂程度。A项目的复杂程度非常高。项目干系人散布在不同的地点。国外合作方在北欧,W公司在中国,一些关键的系统供应商也分布在欧洲各地。沟通的距离长,时差、语言差别和文化差异,提高了项目的复杂程度。

4、A项目的规模及持续时间。A项目的规模非常大,合同金额达到了近40亿元人民币。过去W公司虽然也做过一些大的项目,但该项目的规模是过去做过的项目的几倍。项目持续的时间也非常长,大约有三年左右的时间。而W过去完成的项目的持续时间均在一年以内。

5、A项目的独特性。A项目具有独特性,是公司从未经历过的项目。许多工作任务需要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的沟通、合作才能完成。项目关系人之间需要有大量的信息流动和反馈。

通过上述分析,A项目的实施必须要项目成员之间紧密协作,项目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有大量的信息流动和反馈。W公司采用职能型项目组织结构导致职能经理、部门经理不堪重负,与项目有关的决策在职能部门之间来回踢皮球,拖延了项目进度,打击了团队精神和士气,与国外合作方的合作、内部的沟通、协调等多方面都存在困难,最终致使项目失败。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7篇

企业集团是一个由多元法人主体共同构建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产权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其进行财务管理的困难性。比如集团总公司无法监控各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集团财务风险越来越大;由于集团供、产、销环节越来越多,造成财务与业务相互脱节,集团成本失控,供应链周转率低下;企业经营信息反馈渠道速度不一、方式不一,造成集团整体决策滞后,严重影响了企业集团各种财务决策的及时作出。从母公司到其下属子公司均设置财务部门,复杂的财务结构造成了财务信息传递低下,且信息质量不能够得到保障,这些都不利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财务管理是基于互联网的财务管理,它已完全整合于企业内部网络信息系统中,并通过互联网实现与电子商务业务处理以及一体化和异地机构财务的远程同步处理,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企业集团将从封闭式财务管理走向开发式财务管理,将从静态财务管理走向动态财务管理,将从经验性走向理性财务管理,将从对具体事物的管理走向对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电子商务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内部资源、企业内外部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但它能够带给企业巨大的经济效益的要求是企业财务管理从组织结构、管理理念和职能的全面创新和拓展。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组织模式是企业集团组织架构的一部分,它集中体现了企业集团管理的思想。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对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进行再设计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巨大作用的保证。

一、传统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

财务管理组织模式是企业集团组织模式的一个方面,它是在企业集团所采用的组织模式的基础上产生的。企业集团常用的组织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中央集权型架构和事业部型架构,由这两种集团组织模式会产生两种不同的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

(一)企业集团组织模式采用的是中央集权型架构时的财务管理组织模式。中央集权型架构,又称为“U型组织架构”或“金字塔型架构”。这种组织架构是采用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作为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原理,并造成一种最高领袖具有绝对统治地位的企业集团组织形式。这类组织结构特别强调组织内部分工与层阶,从纵向看,集团组织被划分成若干层次,形成等级分明的金字塔结构,处在塔尖的高层领导通过一个“等级链”控制着整个组织;从横向看,组织被分解为若干个并列的部门,每个部门都负责一项专门工作,各司其职、各自向上一级负责,也就是说在这种模式里,一切责权利归“中央”。

(二)企业集团组织模式采用事业部架构时的财务管理组织模式。事业部型架构,又称为“M型组织架构”,即企业集团根据不同产业、产品、市场、服务对象或区域,划分为若干事业部,每一个事业部建立自己的经营管理机构与队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是目前大部分企业集团采用的组织机构形态。在企业集团采用事业部型组织模式下,母公司将其财务管理权分散到了各事业部,母公司不直接对企业集团内各级子公司具体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它只是对各事业部的财务管理活动及财务管理成果进行管理,而对集团内各下属企业具有的财务管理活动的管理则由各事业部来完成。这是母公司采用层层分解管理责任的方式将集团财务管理权分散的表现,在传统的信息传递模式下,母公司也只有依靠这样的方式来实现财务管理权分散与集中的统一。建立在事业部型架构基础上的财务管理组织模式就是在企业集团各事业部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对该事业部所有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事业部下属的子公司也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对其日常财务活动进行管理。

二、传统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的特点

(一)组织结构臃肿。无论是中央集权架构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还是事

业部架构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组织臃肿,从集团的管理当局到下属各级子公司,其机构层层叠叠,大量的机构重复设置。

(二)信息传递时效性差。母公司作为整个集团经营活动的核心和最高决策者,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利用子公司的各种报告数据获取信息几乎是它们唯一的选择,而子公司财务报告往往是前一期间公司经营状况的反映而不是子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的反映。在传统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结构下,母公司受制于多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母公司不可能从子公司获取实时财务信息,因此,母公司决策时只能够参考子公司事后的财务数据信息,并且决策信息再由决策者传递到执行者,将经过多重机构,这又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

(三)信息传递准确性差。在上述两种财务管理组织模式下,无论是从集团管理层往下级子公司的财务信息,还是各级子公司上报的财务信息都是经过多级过滤后最终到达目的地。例如,母公司要了解一级子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往往只有通过一级子公司的财务报告才能反映出来,而一级子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由其财务人员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其中肯定加入了许多人为因素,母公司获得的二级子公司经营情况信息就会失真。由于这种信息的过滤机制是由下往上一级一级地进行,母公司也很难发现丢失信息最严重的环节。母公司各种指令的发出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四)集团各级财务部门协调性差。在传统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组织模式中,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财务往往只对自己所属子公司负责,而各级子公司财务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由于受到组织结构的限制以及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各级子公司之间是相对独立而缺乏联系的。这就使得各级子公司财务部门从事经营活动时只考虑本公司的财务目标而忽视了其他子公司的财务目标以及集团总体的财务目标。在传统的体制下,重要的决策都集中在母公司进行,这就意味着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于地域的限制将不能参加母公司的重要决策,由于母公司是重要决策的中心,所以,信息是从母公司单方面传递到子公司,而子公司对母公司的信息反馈几乎没有,或无足轻重。因而企业集团就无法有效地运用其拥有的所有资源,也无法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优势。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设计

由于传统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存在以上种种问题,电子商务的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国集团企业的特征决定了其必须加强集中式管理,集团公司为整合集团公司内部各个子公司的财务资源,加强对下属机构的财务监控,确保整体发展战略结构与目标政策贯彻实施的高效率。而这就要利用电子商务下的先进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通过网络财务软件才能得以实现。通过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集中式管理,可克服过去对下属子公司控制不力的局面,还可以降低营运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对于财务管理而言,就是要改变当前母子公司都设置了全套的财务机构,使集团总公司成为整个集团公司的权力中心的局面。有鉴于此,就是要在母公司建立财务中心,以该财务中心为核心,在财务管理方面对整个集团起着资金筹集、运用、收回与分配等战略作用。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是资金调度中心、对外融资筹资中心和经济开发投资中心。财务中心是从集团的角度优化配置集团内所有的资金资源,并监控集团内所有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这并不影响各级子公司经营的自主权。子公司的资本大部分或全部由母公司控制,在设置子公司财务机构时,参照母公司设置,各部的业务与集团公司基本相同,只是其决策权限只限于母公司所规定的可独立决策的界区,汇总上报本公司的财务预算与报告,子公司及以下单位不设审计部,审计工作由母公司全权执行。

由于企业集团财务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可将财务中心根据具体的财务职能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各个职能分部可以通过财务中心的数据库获取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财务数据,而职能分部所作出的决策信息也可以迅速传递到集团的各级子公司财务机构。如按财务管理的内容分别设置财务结算中心、投资部、综合部、审计部,并统一由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总监由财务专业人员担任,并应兼任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或其他高级职务,使财务管理工作在集团内更具地位,财务结算中心内设筹资部、结算部,主要负责集团内融资、筹资决策以及集团内部资金的调度;投资部主要负责与集团增长战略有关的投资决策及可行性分析等;综合部负责核算集团公司的管理费用及对各子、分公司、直属分厂会计资料的汇总,同时监管集团内收入分配的协调以及合并编制会计报表等;审计部负责监督集团内各企业对集团财会制度、程序的遵循情况以及会计记录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还应在集团总裁的直接领导下,由副总裁(财务总监)主要负责,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围绕目标利润,编制财务预算,实行预算化管理。

四、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组织模式的特点

(一)组织的扁平化。新的财务管理组织模式通过财务中心的巨大功能,对原有的集团财务模式、财务运作纵向环节过多的状况加以改革。削减了过多的纵向财务运作环节,发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让财务人员真正的贴近经济业务运行的实际,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目标,实现了财务流程运作扁平化的道路。

(二)高度协作性。将集团各级子公司的各项财务信息集中于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掌握着集团所有的财务信息,因此财务中心又是集团的财务信息中心,母公司可以根据这此信息统一协调各级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各级子公司通过网络就能够和母公司直接联系并参与制定集团的决策或向母公司进行信息的反馈;同时,母公司也可以将信息传递到各级子公司,这种交互式的信息传递更有利于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8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 组织模式 有限合伙制 公司制 风险

投资机构是指专门经营风险资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创业的金融组织,它依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运用风险投资基金及其他基金在内的多种现代金融方式,通过实现金融资本和高新技术产业资本的结合,将高新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高收益性、低流动性以及特殊的投资领域使得风险投资与一般的投资在组织机构的设计上有其自己的特殊性。

一、风险投资机构的一般组织模式

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一般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具体可分为:有限合伙制投资公司、准政府投资公司、金融机构下设的风险投资公司、产业或企业附属投资公司、小型私人投资公司。

1.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

在有限合伙企业制度下,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常常由风险投资家组成的管理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凭借其市场信誉受托经营管理风险投资基金,其出资比例通常为1%,收取所管理资金的1%—3%作为佣金,在投资赢利后享有收益的15%—25%作为报酬。

有限合伙制的优点主要为可以避免双重收税、降低运作成本;确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其缺陷主要是组织的合伙性质和个人承担责任的无限性质是一对矛盾。有限合伙制是一种成功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避免了普通合伙制的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不利之处,同时也克服了公司制的弊端。

2.准政府制风险投资公司

美国在风险投资业发展早期,成立了许多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SBIC),它是根据1958年小企业投资法组建的,由私人拥有和管理,但要得到政府小企业管理局(SBA)的许可、监控及资助。这种风险投资公司具有一定的政府属性。

这种准政府制风险投资公司的存在也有其必然性,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发展早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包括资金的注入和政策的优惠。其优点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其资金和项目的来源都有保障。然而,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资金的投向和项目的选择往往会受政府行为影响,有时会有悖于风险投资的追求高风险、高预期回报的初衷。

3.金融机构下设的风险投资公司

许多银行设立了风险投资公司,以便他们可以获取小企业的权益,使用这种方式,他们可以避开银行法规的限制,保护其所拥有的小企业股权。较大的银行拥有较大的附属风险投资机构。银行风险投资部门由于其具有金融机构的优势,可以进行组合式的风险投资,如将项目融资、贸易融资、银团贷款、长期商业信贷与风险投资组合在一起向投资目标进行投资,往往组合式风险投资的投资额都会超过风险投资领域的平均水平。

4.产业或企业附属风险投资公司

这类投资公司往往是一些非金融性实业公司下属的独立风险投资机构,他们代表母公司的利益进行投资。产业附属投资公司也同样要对被投资企业递交的投资建议书进行评估,深入企业作尽职调查并期待得到较高的回报。这种风险投资公司以提供融资为主要功能,且多投资于成熟的企业。同时,由于管理人员多来自银行业,知识结构、人员结构和专业机构等都难以和风险企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也就无法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

二、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的选择

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一般是国有资本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方式,由于这种公司制的组织方式不能有效地解决委托机制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已成为发展风险投资行业的制约因素。

1.有限合伙制不是我国当前最佳的风险投资公司制度

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的产生及治理结构的形成,与美国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的积极推动等因素有关。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是在借鉴美国风险投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起步的,在我国风险投资公司基本上都是以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其运作过程不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与经典的风险投资机构模式相比相差甚远。在目前情况下,选择这种模式还存在许多障碍因素,其中法律法规约束是首要的障碍因素: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19篇

关键词: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管理控制

0 引言

企业管理体制决定着企业的管理水平,而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经济利润和企业的寿命等多个方面,因而加强对企业管理体制的研究,对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加企业经济利益等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在企业的管理体制研究当中主要是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控制和治理措施等方面来入手。

1 大型企业管理体制研究组织结构控制因素

企业组织结构基本模式

从现代企业的内部发展来看,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分别是直线制、直线职能制、矩阵制、事业部制、母子公司制。从不同的组织结构特点上来看,直线型和直线职能型都是比较僵化的企业组织结构,对于业务单一或者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是比较适合的,然而对于业务较多并且规模庞大的大型企业来说则会存在很多方面的管理限制。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很多大型企业在组织结构上均采用了事业部机制,这种机制使得事业部能够具备较高自主决策权,在市场发生变化时能够快速地做出反应并进行战略、决策等方面的调整,从而避免了上层之间的相互推诿,也利于对企业的业绩进行考核和激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企业的发展。然而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由于事业部自身的决策权过大,使得企业上层管理者对于事业部的管理力度不足,缺少有效的控制,再加上事业部本身没有独立的民事责任,其做出的决策所具有的风险都需要整个公司来进行承担,这无疑会加重企业运行管理的风险,同时各个事业部之间也会为了不必要的争斗而出现不能协调管理的情况,对于内部的转移定价等问题也不能及时进行协调,因而事业部制在业务较广、边界清晰的企业当中是比较适用。随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矩阵制和母子公司制度开始逐渐出现,并在现代企业当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尤其是母子公司制度,在近些年的大型企业管理当中尤为常见,子公司自身的决策责任和决策权是相互对应的,子公司做出的决定、决策,都与子公司利益息息相关,并且其本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市场发生变化时的反应较快,在决策上比较灵活,但与母公司的管理制度之间往往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管理机制不尽相同,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和交易也存在很多方面的限制,如果两个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的话,则在管理上也会更加的复杂。

影响因素

决定企业组织结构的因素主要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规模,大型企业的管理规模较大,不适用直线型的组织结构,而更为适用事业部或是母子公司制度;二是技术进步的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应用,企业当中的组织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技术的快速更新使得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应变速度不断得到提升,这也就对企业的组织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具有相对分权的组织机构,这样面对市场和技术变化才能够更加灵活。

2 大型企业管理体制的控制

管理控制的类型

管理控制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即官僚式控制、市场式控制和团队式控制。官僚式控制是指管理控制是以企业内部的科层制为基础,上级指挥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的制度。在这种管理制度之下,下级只能够严格按照上级的命令来办事,这种管理控制方式虽然比较有效,但是太过于僵化,由于下级自身缺少主观能动性和自,不利于企业中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应对市场变化时的快速反应。市场式控制实际上是同组织结构的调整结合在一起的,在企业组织结构中更多地引入自更大、独立性更强的事业部和子公司,通过各个相对独立的子公司或是事业部之间进行交易、核算的方式来实现对所在企业的管理控制。团队式控制则更多地与企业文化等内容有关。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希望不是通过上一层级的指示命令、也不是通过单纯的利润指标来约束下一层级的行为,而是将企业当作一个充满合作精神的团队,通过对下一层级的充分授权和调动下一层级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其自我约束和文化的力量来控制公司单元的行为。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创新力的发挥,但其本身应该是建立在市场控制和官僚控制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够起到真正且有效控制的目的。

管理控制的手段

在管理控制手段上主要是包括业绩指标、业绩考核以及奖惩三种手段,其中业绩指标是企业管理当中的主要管理控制手段,不管是市场式控制还是官僚式控制当中这种手段都是占有主要地位的,通过对业绩指标进行制定,对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业绩来实施奖惩是现代企业管理当中的主要手段,而在企业管理当中很多指标都可以作为管理的业绩指标,比如企业的利润、产品的市场份额、顾客态度等等,指标设置比较灵活,企业在管理上也更加灵活。另外,在企业管理当中还有审计、预算控制和财务管理等辅助手段,在这些管理手段的辅助下共同完成企业管理目标。

管理控制的责任

管理控制就是要保证战略目标和使命的完成,这些战略目标和使命必须要由各单元的共同工作才能实现,各单元必须对企业的决策进行及时有效的开展,因而在实际的管理控制当中,企业应该对各个单元所负责的任务进行明确,强调每个单元应该负责的任务,建立相应的责任中心,实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从而强化各个部门的职责,实现企业的管理控制目标。

3 大型企业管理体制中公司的治理

母公司的管理与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一般要通过公司治理机制来实现。子公司自身具有一定的自,对于子公司的管理主要是利用子公司股东的股票权和董事会当中的席位来实现的,因而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实际上是比较薄弱的。即使是母公司提出的战略计划也需要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通过投票来实现,如果战略出现问题,那么子公司的执行人员就会受到少数股东的诉讼。

母子公司的交易管控和治理

在母子公司管理当中,由于两者之间存在很多业务关联,使得在很大程度上子公司在管理控制上受制于母公司的交易管理,母公司为了便于进行管理控制,会强制子公司进行不平等交易或是进行利益转移,将子公司的产品或是服务低价出售给母公司,并将母公司的损失和风险转移给子公司,因而在母子公司的交易管理上,为了防止不公平和保护股东利益,可以利用法律救济来减少内幕交易和自我交易,从而保证母子公司之间交易管理上的科学性。在自我交易的治理上,为了能够对管理控制中的自我交易和利益转移进行制约,建立长期稳定的自我交易,就需要在子母公司之间形成长期合约,并且要经过股东或者至少是董事会批准之后将其进行公开公布。有必要的话可以到监管部门当中对合约进行备案,这样才能够规范自我交易,保证子母公司的利益。

4 结束语

企业的管理体制在企业管理和发展当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结合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来不断进行探索,建立科学的管理控制体系,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将政企分离,使得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自,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增强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从而不断地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激发企业管理的活力。

参 考 文 献

[1] 邓玉川.国际化战略背景下对中石化企业管理体制的思考[J].财经界,2016,4(3):124-125.

[2] 余少杰.新形势背景下构建高效企业管理体制的策略研究[J].山_会科学,2015,12(S1):296-297.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20篇

_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针对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调整的情况,为更好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中心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心领导分工,对目前中心六个科室按照二个科室成立一个党支部的原则,拟对所属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

目前中心党总支部下辖6个党支部,分别是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一支部委员会、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二支部委员会、厦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第一支部、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第二支部、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第三支部委员会。这次调整主要是将直属一支部委员会和直属二支部委员会扩增为三个直属支部,即在中心办公室和信息网络管理科基础上成立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一支部、在创业指导科和再就业指导科基础上成立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二支部、在就业服务科和档案管理科基础上成立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三支部,并对直属一支部委员会和直属二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进行调整划分,其他支部暂时不作调整。

妥否,请批示。

_XX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21篇

关键词: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性问题;组织非结构性问题;组织文化;管理分权

1A公司的组织结构材料背景

A公司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成立于1998年,由某大学计算机系的王教授及几位青年教师共同创办,产品主要是各种应用软件和网络集成系统,主要的客户为银行、税务、海关、民航等部门。公司创立初期仅有20名员工,王教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组织部门划分为技术开发部、客户服务部、财务管理部,各部门设经理一名,员工若干。

公司员工都是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的科技人员,学习能力强,能独当一面。他们工作很努力,与客户加强沟通。王教授更是事必躬亲,不仅抓经营管理,有时还亲自动手编写应用程序。

凭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优质的产品与服务,A公司实现了超速发展。到2002年,销售收入已近亿元,员工增值150人。由于业务扩大,人员增多,需要进一步分工,公司于是对组织结构做了变革。公司仍设董事会、总经理职位,但在总经理下分设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辅助职位,总经理负责部门由原先的三个变为市场营销部、软件部、网络部、采购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研发部、行政部八个部门。A公司现在的业务流程是:市场营销部负责开发客户、签订合同、软件部和网络部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采购所需设备,研发部负责研制新产品和引进新技术,行政部则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

组织结构的变革带来了许多问题: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沟通不畅;员工士气低降,抱怨较多;常常不能按时交货,售后服务质量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王教授在公司的各个场合总是反复强调公司的使命和员工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但收效不大。

2针对A公司组织问题,现探讨如下

A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企业规模限制,人员较少,采用了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在该形式下,企业责权分明,指挥统一,人员精干,信息沟通方便,反应快速灵活。

随着A企业的发展壮大,在直线制的组织结构形式上发展为直线——参谋制形式,为高层管理者配备了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参谋机构,参谋机构人员可以发挥他们的专长,弥补管理者的不足,减轻他们的负担,同时参谋机构或人员对下级管理者和作业人员无指挥权。,但这种形式的缺点是高层管理者高度集权,难免决策迟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差;只有高层管理者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责,各参谋机构只有专业管理的目标要求;参谋机构和人员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差,各自观点具有局限性;不利于培养后备人才。

(1)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

解决方案:根据组织目标和计划任务的要求,规定各层次、机构、职务、岗位的职责和相应的职权,通过设置组织结构图、职务说明书以及制定各规章制度来明确他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和信息沟通方式。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是科技技术型企业,在职能设置上必须给予研发部一定灵活性和收缩空间。

(2)经营业绩下滑

致使销售下滑的原因有:技术落后、营销锏咯不当、售后服务恶劣等。而在众多原因中,以技术落后带给企业的打击最为致命。尤其在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生产领域,其竞争之惨烈非可与其他领域同日而语。因此,作为科技产业必须要将产品研发及技术推进放在首要位置,为此,企业要建立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实验室;提高研究小组的工作效率,具体来说要做到:是构成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合理化,加强提高科技人员创造力的训练,给予研究小组成员充分的自由,只设定最终目标,具体符合实现则可放其决定,鼓励研究人员广泛同外界交流;高度重视企业外部科技力量的作用,具体来说,企业可以购买高校专利,与高校建立合作研究;投资风险企业。

A企业在市场方面,首先应看清楚市场需求趋势,考虑当前和长远的需求前景。对A企业发展初期而言,员工学习能力强,注重和客户的沟通,自然了解了市场需求,因此能生产出适应市场需要的畅销产品,而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改变,直接生产工作的员工失去了与客户直接交流的机会,又由于生产部与市场营销部的交流障碍,极大影响了其对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因此,建立各部门,组织机构的有效交流渠道是极为重要的。

2.2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通常,组织结构设计具有五条基本原则:

(1)目标至上、职能领先原则。(2)管理幅度原则。(3)统一指挥原则。(4)责权对等原则。(5)因事设职原则。

在以上组织设计原则指导下,精简组织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综观A企业壮大后组织结构设计,过于细化下设职能部门,致使机构臃肿,从微观而言,则过分细化了人员分工,致使职工易产生厌烦情绪、对工作不满。针对上述症结,从精简高效原则看,A企业应合并软件部与网络部,合并采购部与工程部,并将行政部职能划归于总经理办公室内,以此使得管理层次较少,管理人员较少,费用较低,信息沟通有效,管理层次呈扁平结构,有利于发挥下层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可在相关联的工种内实现岗位轮换,丰富扩大工作的内容,即有利于消除工人厌烦情绪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3延伸——组织健康发展建设

(1)组织文化

企业组织文化是一种人心凝聚剂,是提升企业竞争的无形力量和资产,从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市场竞争的需求来看,A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

A公司企业组织文化建设步骤如下

第一、明确企业理念;

第二、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塑造鲜明生动的企业文化的视觉形象。

第三:与执行力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

所以,企业可以从规章制度、工作与决策、典礼、仪式、员工培训等企业日常行为中一点一滴渗透进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组建企业文化战略推广等相关部门,由专人负责。

(2)企业分权管理艺术

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分权管理制度的建立,通过权利下放实现有效管理的目的,同时也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

分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改变组织设计中的权力分配;对主管人员在工作中授权。

对于A企业来说,其组织规模正不断扩大,组织活动趋于分散化,同时存在培养后备管理队伍的需要,因此,A企业不仅应通过第一种分权方式减轻管理层压力,促进企业绩效,同时采用对主管人员授权的方式,培养企业管理后备军。

公司组织结构范文 第22篇

关键词:总分公司;控制机制;组织间关系

一、 引言

总分公司体制作为一种M型组织结构在大型公司开展业务时非常常见,但由于存在多个分公司且与总公司处于不同地域,导致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控制难以有效实现。并且与同为M型组织结构的母子公司结构不同的是,分公司依靠经营许可完全隶属于总公司的特点,导致总分公司间的控制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内部的控制。但是如果把总分公司间关系看作是一种外部的组织间关系——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关系类型(既不同于两个完全独立的企业间关系,也不同于母子公司间形成的企业间关系),则又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外部关系,从外部视角入手,基于组织间关系作一个选择合适的控制机制。

组织间关系是指出现在两个或多个企业组织之间的相对持久的资源交易、信息流动和资源联结(Christine,1999)。参与者通过正式的组织结构或所有权关系联结起来形成的组织间关系,属于紧耦合型的组织间关系,如总分公司间关系。组织间关系也称为企业间关系(Oliver,1990)。因此,总分公司体制下的总分公司间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关系的类型。对组织间关系的研究除“资源”维度、“知识”和“能力”维度、“组织学习”维度外,就是“关系”维度,总分公司间作为组织间关系的一种,其主要是合作关系,组织间关系网络的形成既来自于总分公司间的资源、专用性资产,也来自于无形资产、知识、关系契约等的社会因素。因此,信任、相互依赖关系、关系交易就成为关系维度中的重要分析因素。

总分公司体制下的控制机制因为总分公司同属于一个公司内部,因此过去的研究的更多的是从内部控制的视角来加以研究,单纯从委托关系对控制机制的研究。但是如果把总分公司间关系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关系类型,则又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外部关系,从外部视角入手,与其相匹配的控制机制也会与内部视角下的控制机制有所不同。

二、 总分公司体制下的组织间关系

组织间关系可以分为双边关系、组织集和组织间网络。对于总分公司体制,如果从内部视角来看,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无论是资源交易还是信息流动和联结都依赖于严格组织层级结构,此时总分公司间关系是一种双边关系,即委托关系;如果从外部视角来看,总分公司之间更像是一种伙伴关系,分公司被看作是相对独立的个体,此时资源交易、信息流动和联结都是依赖于组织间网络。

1. 基于内部视角。

总分公司体制下,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在总公司的经营许可下进行经营,从而会体现为一种企业内部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构成来自于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在这一体制下,存在很多层级,层级之间都存在委托关系,即总公司委托分公司,分公司委托支公司,层层向下授权。因此基于内部视角的组织间关系,尤其是总分公司间关系是一种常见的委托关系。

这种以双边关系为主要特征的总分公司间关系在其交流中是单项的,并且体现为一种科层关系。总分公司间的科层结构及由此形式的科层关系具有强联系的特征,虽然不利于信息反馈和交流,却有利于组织间命令、规则和制度的贯彻(Baker,1992;Levin & Cross,2004) 。这是由于科层结构使得总分公司在资源和权力上不对称,导致总分公司在层级中的地位也各不相同。从资源依赖理论来分析,关键性资源是决定组织间形态的重要因素,组织间形态被用以获取对组织发展有利的关键性资源。这其中依赖于科层机构所产生的权力的作用举足经重。因此,委托关系下,依靠的是规章、制度、监控等控制机制,即以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契约控制机制。

2. 基于外部视角。

基于外部视角下的总分公司体制下的组织间关系,不再局限于组织或企业内部,而是把分公司看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企业,尽管其经营、核算等还都算在总公司内部,但是由于分支机构的地域分散性,导致总公司会在一定限度内给予其销售方面的自。因此,可以把它看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关系的类型。在这种外部视角下,Grant(1996) 所提出的能力层级是组织间科层形成的基础,其层次的划分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拓展到了企业外部,即组织间的关系网络之中,体现着知识基础赋予互动组织在网络中不对等的地位与不平等的合作关系。此时,单纯依靠委托关系下的控制机制,显然很难达到抑制分支机构机会主义行为的目的。而企业间关系的持续稳定在很大程度是依靠依赖和信任关系的维系。因此,总分公司间,分支机构间的相互依赖关系的程度是在外部视角下决定总分公司间控制机制选择的决定因素。而相互依赖关系作为关系的一种,其对应的控制机制即是以关系治理为基础的关系契约控制机制,总分公司体制下,总分公司间的关系也存在此种相互依赖关系,因此关系契约机制同样对其有协调和控制的作用。

总分公司体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其结构形式也从传统的金字塔型结构逐渐演变为网络式、扁平化的结构形式,因此,不能仅从内部组织间关系来看待总分公司间关系,还应该从外部组织间关系对总分公司体制加以重新审视。

三、 双重控制机制

1. 委托关系下的合同契约控制机制。

以往文献中对于合同契约的的界定总是在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体间进行,但是总分公司可以看成是这种关系的特例,因为从股权控制的角度来看,分公司可以看作是总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子公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总分公司之间也存在合同契约。并且分公司依靠经营许可证来开展业务,同时总公司会通过预算控制来要求分公司对下一年度的销售业绩加以承诺,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看做是一种合同契约。因此,本文所提到的合同契约,比一般意义上理解的合同契约的内涵要更加宽泛,它还包含了总分公司这样并非二者都是独立法人主体的情况。通过合同契约详细地规定了权利和责任,如总分公司间的控制关系,分公司需要在总公司的许可下进行经营,契约就像一张“明细表”决定了对每一个分公司人的激励,包括对其履行“职责”和运用“权利”的激励(Joseph E. Stiglitz,1990),并且其拥有强大的法律基础,因而,一旦有不符合、违约的情况发生,容易对状况进行控制,并且相应的惩罚有足够的依据。因此用合同这种契约进行控制相对简单、明确,易于操作。合同契约控制模式是总分公司间控制的基础。

2. 企业间关系下的关系契约控制机制。

总分公司间除了可以依赖合同契约加以控制,同时由于合同契约的控制存在滞后性和设计的不完备性,会使总公司不能只单独使用这一种控制机制,而随着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依赖关系增强,越来越体现为一种网络式的合作关系,关系契约也逐渐成为总分公司控制的另一种重要的控制机制。由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存在,合同契约控制的不完全是必然的(Williamson,1979)。现代大型企业的总分公司间的运作关系越来越体现为一种基于一定控制模式的网络式运作,并对建立总分公司间、分公司间的信任关系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相互信任已经演变为有合作关系的公司间的关键性组织原则。因此,现代总分公司间的关系已经越来越多地体现为合作关系,而不是过去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在信任关系的构建中,原来松散联结着的相对独立的公司,逐渐产生出致力于提高效率和增加竞争力的合作力量,并形成相互合作的信念。

3. 双重控制机制的作用。

对于总分公司间的控制模式来说,既有以合同契约控制的模式也有以关系契约控制的模式。而这两种控制模式的运作离不开具体的控制系统和组织文化的支持。

(1)控制系统与组织文化网络。控制系统可分为层及控制系统和人员控制系统,组织文化网络则会因垂直网络和水平网络形成正式和非正式的沟通合作及信息交流。总分公司体制下,总公司与分公司间形成严格的层级,总公司以经营许可、分公司手册等对分公司加以控制,此时,其依赖的是垂直网络提供信息沟通。同时,针对人员的人员控制系统则是依赖水平网络,在分公司间建立联系,也是一种组织文化下的信息沟通过程。因此,总公司在对分公司的控制过程实际上可看作是信息收集的过程。

(2)总分公司体制的类型。不同的总分公司体制的类型也会因此影响到两种控制机制的实际运用效果。业务驱动型的总分公司体制依赖于金字塔式的科层体系来开展业务,通过多分支的业务规模扩展实现利润的扩张。金字塔式的总分织结构是一种垂直型组织,垂直型组织的保险公司必然具备垂直型组织的共性。垂直型组织结构繁杂,从组织的决策核心层到最末端的执行层存在多于3个以上的管理层级,垂直分工,等级分明;信息上下间逐层传递,从上到下垂直逐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逐级对上级负责。这种组织中每个层级虽不是真正有资格的法人主体,却都是有资格的经济主体,有其独立的利益诉求,这对企业的信息传导系统有很高的要求。而风险驱动型的总分公司体制的关系更加复杂和网络化,而不再是单一的垂直体系,还包括水平体系间的关系。因此,其对网络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会有更高的要求,会更加强调水平关系的拓展。

(3)实现路径。合同契约控制机制下,更多的是把分公司看作是普通的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依照订立的委托协议形成委托关系。此时总分公司间的控制关系是垂直链条式的。总分公司体制下,总公司可以看作是分公司唯一的全资股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关控制权的概念也适用于总分公司体制。控制权在不同的公司中,其实现路径是不一样的。有法定体制路径和事实体制路径之分。这是因为存在正规和非正规两种类型的制度安排(诺斯,1990),即事实上的体制和法定的体制(费孝通,1985、1986)。法定体制基于总分公司间的契约关系形成。法定体制路径所赋予的控制权,总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来履行对分公司的控制权,是一种刚性的基本权利。也可看作是一种契约关系,因为分公司总是隶属于总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管理范围内开展业务的。由此,也是合同契约控制的主要实现路径。依靠法律体制路径,通过垂直层级来实施控制。

而事实体制路径或称非正规制度则是建立在总分公司体制下长期形成的业务流程、共同的价值观等文化因素、行为惯例、相对固定的人际关系等基础之上。关系契约控制机制下,总公司把分公司看作是相对独立的模块化组织。总分公司共同存在于一个合作的网络,分公司因其在网络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对总公司的决策、文化等各项认知行为会有所差异。此时总分公司间的控制关系是网络式的。更多的依赖事实体制路径,即业务、风险、保障等层面上的合作配合,通过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本地化和组织文化来实施控制。因此两者作为双重控制机制比较如表1所示。

四、 双重控制机制的构建

总分公司体制下,总公司在对其所属分支机构进行控制时,不可避免的会使用合同契约控制机制与关系契约控制机制,以应对总分公司间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风险首先是从不确定性开始的,解决了不确定性问题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风险的产生。因为实践中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严格区分是困难的,并且两种状态具有可转换的特性,因此在特定的金融风险的研究中常常并不具体区分风险和不确定性。对可能引起风险的不确定性进行分析已经逐渐变成风险管理和不确定性管理的重要内容。

不确定性的来源有三种:人、系统、人与系统的频繁互动。而不确定性的来源与相应的控制机制是存在匹配关系的,即合同契约控制机制主要以规章、制度、流程等规范来自于系统的不确定性,而关系契约控制机制则侧重于用信任、依赖等关系减少来自于人的不确定性,而总分公司体制作为典型的人与人、人与系统互动频繁的组织结构必然是需要合同契约控制机制与关系契约控制的相互配合来进行控制的。因此,基于组织间关系,在综合考虑内部委托关系和外部企业间关系基础上,建立双重控制机制模型比单一控制机制模型更能全面分析总分公司体制下风险控制机制的作用。基于双重控制机制作用的双重控制机制的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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